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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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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贩卖毒品罪的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1、贩卖毒品罪,满足以下条件的,能判缓刑: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争取缓刑应证明自身符合缓刑的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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