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详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详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二是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五是具有正当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第2种观点: 事业编可以转为正式公务员。事业编转为正式公务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1、满足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只有符合国籍、年龄、文化程度、履职等基本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想要从事业单位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首先必须得满足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而且要满足公务员对事业单位职工工作上、能力上的需求,而且一定要具备与调任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转任为公务员。2、符合职称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工想要调入机关单位工作,至少要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是现在正在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事业编转为公务员的常规路径有哪些?首先提拔转岗。升任副事业部以上领导职务,并调任行政机关更换身份。领导职务升迁调动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次是调任。段级及以下只能通过转接解决。事业单位向行政机关移交是有政策依据的。新《公务员法》对此有更具体的规定: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未参照本法规定从事公共事务的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四级职务。综上所述,公务员的社会地位较好,福利保障也比较完善。所以在报考时,大部分大学生也倾向于参加公考。在时代的发展中,很多职业机构也进行了整顿,一些机构被开除,改为合同工,很多岗位调整为公务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3种观点: 公务员转任程序: 一、适用范围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办理转任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和印章) 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函件内容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 2、《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 3、调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转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需同时提交《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党委(组)讨论记录复印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2种观点: 公务员的转任与调任都是交流的部门制度, 转任需要具备转入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即职位需要的基本资格条件。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第3种观点: 公务员转任程序: 一、适用范围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办理转任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和印章) 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函件内容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 2、《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 3、调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转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需同时提交《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党委(组)讨论记录复印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应当具备:(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法律依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业的科级到公务员的处级可以不受身份限制。如果是事业的副科到公务员的副科和科,那就必须要考试了。机关招收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实行招考。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可以采取任命、选举、委任等方式。事业单位的副科干部转公务员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副主任科员,则副科干部转公务员要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招收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实行招考。担任领导职者副调研员(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可以采取任命、选举、委任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1种观点: 公务员转任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详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3种观点: 一、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转为正式公务员吗1、公务员转正的方法具体如下:(1)通过各级公务员的招聘或公开选拔方式,实现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2)采用公务员转任方式。在各级,干部身份的经营者可以提拔副科和副科以上的领导职位,并在试用期届满后,可以调任到相应级别的公务员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二、报考公务员需要哪些条件报考公务员需要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1种观点: 公务员的转任与调任都是交流的部门制度, 转任需要具备转入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即职位需要的基本资格条件。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第2种观点: 事业编可以转为正式公务员。事业编转为正式公务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1、满足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只有符合国籍、年龄、文化程度、履职等基本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想要从事业单位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首先必须得满足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而且要满足公务员对事业单位职工工作上、能力上的需求,而且一定要具备与调任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转任为公务员。2、符合职称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工想要调入机关单位工作,至少要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是现在正在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事业编转为公务员的常规路径有哪些?首先提拔转岗。升任副事业部以上领导职务,并调任行政机关更换身份。领导职务升迁调动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次是调任。段级及以下只能通过转接解决。事业单位向行政机关移交是有政策依据的。新《公务员法》对此有更具体的规定: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未参照本法规定从事公共事务的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四级职务。综上所述,公务员的社会地位较好,福利保障也比较完善。所以在报考时,大部分大学生也倾向于参加公考。在时代的发展中,很多职业机构也进行了整顿,一些机构被开除,改为合同工,很多岗位调整为公务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二是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五是具有正当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