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29
工程计量报验单
(中环建筑【2013】计量 01 号)
合同名称:汉阴县蒲溪镇土地整理项目(Ⅳ标段)合同编号:致:安康市志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汉阴县蒲溪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部 我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2012年11月3日至2013 年1月15日的工程如下,其工项目已经检验合格,并对工程量进行了计量。现提交计量结果,请贵方审核。 1、附件:工程量计量签证单 2、工程量审核报验单承 包 人:安康市中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汉阴县蒲溪镇土地整理项目(Ⅳ标段)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日 期: 年 月 日(核准意见)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日 期: 年 月 日高度1.8252.152.5752.12.161.51252.36672.79171.8752.43331.91252.8852.072.031.96672.152.2988
2069.5
95.4345114.38
222.912173.88221.615.3154.25214.27277.466.09662.1705240.44885.491183.13451.02346.655
2532308.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