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是:
1、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2、假冒伪劣、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3、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4、广告违法行为;
5、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等等。
投诉所需资料:
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3、需要出示投诉的证据(通常是相关、凭证、单据、照片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