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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7岁女方自愿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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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7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不属于幼女,与其发生关系的,如果不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违背女性意愿的,则不构成犯罪,反之构成强奸罪。此外,如果女方是未成年人,在14周岁以下,男方在14周岁以上,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女方智育发育正常,在14周岁以上,愿意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不构成强奸罪。女方智育发育低下,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未满17岁女方自愿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需要注意的是:

1、行为人是成年人的,明知而与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2、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可由收容教养。

3、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对于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的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强奸罪的构成条件有: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综上所述,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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