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需提交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补偿资金证明、拒绝接收补偿资金需提供提存证明等资料。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其他。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程序及所需文件清单
房屋拆迁是一项涉及重大利益和法律程序的事项。在申请房屋拆迁强制拆迁之前,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提交一系列文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明以及与该房屋相关的法律文件。其次,还需要提交拆迁方案、土地使用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此外,还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拆迁补偿协议、银行账户信息等。这些文件是确保拆迁程序合法、公正进行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准备齐全并递交相关文件,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房屋拆迁程序及所需文件清单的详细内容可根据具体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结语
合理、规范的房屋拆迁程序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拆迁管理部门要求提交一系列必要文件,包括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被拆迁人意见、证据保全公证书等。此外,还需提供安置用房证明、补偿资金证明等。申请人应根据地方要求,准备齐全并递交相关文件,以确保拆迁程序顺利进行。房屋拆迁程序及所需文件清单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地区法规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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