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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退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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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想要退税的,申请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贷款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并且已经缴纳了个税。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准备相关的资料,比如购房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等一系列的资料,再办理退税手续。想要成功的退税,那么一定不要错过退税申请周期,通常情况下退税的申请周期是在第一次还贷之后的一年。而申请退税周期的时间则是一年之后的第3个月内进行申请,如果没有在此期间进行申请退税,那么也就意味着放弃这项权利。申请完毕之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去税务机关或者在公司财务处开具纳税证明,全部资料带齐之后去纳税政务大厅,找到首套房退税申报柜台,提交所有的资料,并且准备一张银行卡,便于收款。

具体退税手续办理如下:

1、凡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以确定购房日期(二手房应由税务机关开具)。

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产权证若抵押在银行,请去银行开具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发证日期页和共有人页加盖红公章的产证复印件。

3、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办理登记需带以下资料:*购房合同(所有签定过的预售合同、出售合同)*购房(包括原有收据、解款单的复印件由房产商加盖公章)*产权证原件(或贷款银行的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有贷款者提供)*身份证(产权证多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书(产权人二人以上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正本,一套复印件。

5、抵扣金额按房款符合退税规定的部分计算,贷款利息在2003年5月31日以后予以抵扣。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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