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实验室教学准备制度
第一条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的内容、学校的设备和教学需要确定实验项目(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边教边实验和课外实验等)。
第二条 准备好实验器材、设备、品及实验动物。仪器、设备和器材在使用前要认真、仔细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品配制浓度要精确无误,实验动物在实验前要清洁消毒、禁食,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所有实验都要在课前做预实验,通过预实验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操作方法,统一基本规范。考虑课堂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
外科实验室教学规程
第一条 实验室每学期末都要对各学科所需仪器、器械、物品及设备的完好进行检查、补充和维护,以保证新学期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 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学校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下学期的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第三条 对精密及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使用,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对学生用实验室的常规设备和仪器,教师与实验室专职人员都有责任进行管理,并能够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实验室的财产和帐目要有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第六条 对前来外科学实验室进行科研的教师及研究生给予技术支持。 第七条 每学期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按计划做好下学期的实验教学准备。
外科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根据外科实验室的特点,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如下: 第一条 每个实验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所讲课的辅导实行签到制,并作为年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 对所开课教师,学生实验前必须先到实验室熟悉所开课程的实验环境。 第三条 对分配到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外科学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的环境和基本操作方法。对首开实验,必须自己先试作,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 各课实验指导教师,对自己所讲的课程,要建立习题库及习题解答,一并根据实验进度,让学生参考。
第五条 各课实验指导教师,要编写和收集自己所讲课程的典型的、有应用价值或者对课堂教学有指导价值的示范程序,以教学资料影片形式提供给实验室,以便根据实验进度,将这些示范程序投放学生,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提高实习的兴趣。
第六条 各指导教师要有计划地逐步建立本课程全面知识的测试系统,让学生通过模拟出题,自己回答,并自动记分,以便测试学生对本课程掌握的程度。
外科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
为此,实验管理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实验管理员要做好仪器的登记造册工作,对仪器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消耗、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为确保实验正常开展,要及时做好报损仪器的补充。
第三条 实验管理员应积极参加有关学科的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撰写文章,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四条 要严格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仪器,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
第五条 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领发和回收工作,及时保养和维修仪器,加强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 实验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第七条 每学期结束,将实验仪器设备清点、核对。
第 实验室器械、仪器仅供本实验室教学使用,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院教学部同意,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由主管人签字后方可借用。使用期间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规定赔偿。
外科实验室工作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定资产的集中地。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严格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做到科学、安全、文明、整洁、有序,搞好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第一条 实验室要进行科学管理,讲究精神文明。要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我校《广西中医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西中医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西中医学院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安全使用水、电、气和化学药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第三条 发生被盗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特有关情况迅速报保卫部门和实验管理处,不得隐满不报、谎报或拖延上报。
第四条 一切实验室、材料保管室、仪器库房等均不得私自引入外人和在室内进行其他活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准随便拆改仪器设备,确需拆改时,必须事先报主管负责人和主管单位批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用手续,以避免仪器设备遗失。
第七条 按时上下班,坚持现场交接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谢绝会客。
外科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外科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本实验室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放。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外科学实验室根据教学进程,对在读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见每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表。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
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无菌技术和外科手术基本技能的训练。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和暑假前,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第四条 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第五条、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第六条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进入实验室需在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上进行登记,记录进入实验室时间、人数及班级,由专职教师负责指导训练,练习结束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练习情况进行小结,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上记录练习内容并对器械物品进行清点。
第七条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必须穿工作服,不准携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必须听从实验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保持室内安静。
二、课前应预习实验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注意事项。
三、实验开始时,应先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实验仪器、设备要通电、开机必须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进行。如果对仪器的使用不明确时,不得擅自乱动,严格按仪器正确使用方法使用。
四、实验课和见习课要仔细观察,积极动手,认真操作,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并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
五、实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和事故,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停电、关机,中断实验。 六、对不服从安排,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实验室工作或损坏 仪器设备者,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并酌情赔偿。
七、实验完毕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对实验室内务整理,小型仪器或器材要放入盒内,大型仪器设备应加盖防尘,其余器材要摆放整齐。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将操作台整理整齐,关好水、电、门、窗等方可离去。
外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 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 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九条 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 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外科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剧毒品、贵重原材料、不常用的小型贵重仪器应由实验室主任和负责保管人员加双锁共同保管。
第二条 易燃、易爆、麻醉等物应参照材料颁发的有关规定管理,严禁吸烟。 第三条 严格管理钥匙,发给个人的钥匙不得遗失,遗失钥匙必须更换新锁。
第四条 本室工作人员应分别管理好自己工作范围的灯、门、窗、水、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 避免无故招引非本室人员长时间在本室逗留。
第六条 定期对库房、仪器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部门并及时消除。
第七条 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及更换。
外科实验室手术操作规定
第一条 实验课期间要严格遵守手术室的规则。
第二条 每次实验课要提前进入更衣室,换好衣、裤、戴好帽子、口罩,做好一切术前准备工作,准时开始手术。
第三条 每小组事先做好人员分工,各尽其责,相互协作。
第四条 每小组学生分担角色:麻醉师、手术者、第一助手、第二助手、器械护士及巡回护士,每次实验依次轮流。
第五条 每次实验由麻醉师,第二助手负责领取动物,将动物固定在手术台上麻醉好,并做好手术野的备皮工作。第一助手刷手后进行手术野的消毒,器械护士刷手后整理器械并协助第一助手铺无菌手术单。
第六条 手术完毕,麻醉师、第二助手将动物送回动物中心,器械护士、手术者、第一助手清洗器械,由实验技术人员点收并做好手术室卫生清扫工作。 第七条 每次手术完毕,须认真填写实验报告交带教老师批阅。
外科实验室手术器械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实验开始前,由班长或组长按实际分组领取手术器械包。
第二条 手术开始前,清点手术器械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如有误,立即报告老师。 第三条 手术结束后,将器械清洗干净、擦干,交给实验室老师清点。 第四条 在实验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手术器械,避免非正常损坏。
第五条 同学分组后,只能使用所在组的器械,不得随便拿用其它组的器械。
第六条 如果老师清点发现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将按实验室器械、仪器使用、借用及损坏
处理办法执行。
手术室一般规则
第一条 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更换手术衣、裤、鞋,戴手术帽及口罩。临时出手术室需换外出衣裤和鞋,帽子要盖住全部头发,口罩要求遮住口鼻,参加手术人员应修剪指甲、除去甲缘污垢。手术完毕将衣物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便乱仍。
第二条 手术室内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动物外科手术操作同样应该认真对待,不得马虎从事。
第三条 手术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及大声喧哗,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第四条 手术室内一切器械物品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外拿,手术完毕所有用过的器械物品均应及时作清洁处理后方可放回原处。
第五条 学生进行手术,必须按实验项目进行,如有变动由负责教师事先通知。
第六条 手术室应尽量减少参观人员入室,参观者亦应正规穿戴参观衣、裤、鞋,配戴口罩、帽子,且只允许在指定地点参观,不得靠手术台太近或过高,不得站在距无菌区太近的地方、不得触碰手术人员,以免影响无菌操作及手术正常进行。 第七条 手术完毕后应及时清洁或消毒处理用过的器械及物品。 第 手术室内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应彻底大扫除。
器械、仪器使用、借用及损坏处理办法
借用规定:
1.实验室器械、仪器仅供本实验室教学使用,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实 验室主任同意,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由主管人签字后方可借用。使用期间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规定赔偿。实验室教学资料除教学用途外,严禁任何人拷贝。
2.实验室开放,学生使用器械应实行登记制度,如有损坏照规定赔偿。
3.如系正常使用,自然损坏应建立登记制度,说明原因、损坏时间,及时上报系部、教材设备科,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修复或报废。
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器械、仪器系实验室教学用具,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下列规定处理: 1.器械、仪器的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自费修复并按现行价折价赔偿。 2.器械、仪器丢失,按现行价赔偿或自费购置一样的器械赔偿。
3.赔偿期限,自损坏或挂失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酌情罚款。
外科实验室刷手须知
第一条 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严肃认真地对待洗手、刷手练习。 第二条 手术帽要罩住全部头发,口罩要遮严口和鼻。 第三条 预先剪短指甲,修平并剔出甲缘下的积垢。
第四条 严格按照要求顺序刷手,每刷一遍用时三分钟,三次需达十分钟。 第五条 第一次刷手至肘上十厘米处,后两次刷手不得越过首次高度。 第六条 冲手时肘部弯曲,手指向上,注意不使手触及身体及其它物品。
第七条 用无菌毛巾的一面擦一只手,持毛巾的手不得触碰另一只手腕部以上部位的皮肤。
第 泡手时间五分钟,泡手高度肘上六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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