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2.参与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论证和决策。
3.主编、主审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主持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专业建设。
5.承担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企业重大横向合作项目。
6.主持教学或科研团队建设工作,指导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7.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每年面向教师及学生至少分别作1场本专业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8.主持实训室(含校外实习基地)或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9.承担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管理工作。
10.做好专业教师的'梯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11.聘期内年均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达到学院的规定。
12.聘期内在行业企业挂职、兼职一年以上或者促成1个以上校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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