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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归来的小王子 (26)鱼有血丝,没做熟你为什么这么给面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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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归来的小王子 (26)鱼有血丝,没做熟你为什么这么给面子吃了?

小言拍了下我。那个哥哥?他很高大很高大的。我歪着头想了想。皮肤黑黑的。

第一次见面瞥了一眼,余光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因为实在太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皮肤。黑黝黝的,很健康的肤色。但是,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

让人以为是外国人,或者是F地的人民。当然了,又不像,毕竟真的比F地的人相比起来又要白太多了。

在多年以后,我回想起来,总觉得和如今的某个组合的歌手的一名特别相似。当初认为一般的相貌,在这位歌手的歌声里,突然发现了不一样的审美观。

黑色皮肤,也是美的一种。可以和阳光搭边。

快步回家。我和小言,一路上光顾着两个人比对方的步伐谁快,也没有时间去和周围熟悉的陌生人打招呼了。这点时间,突然也会让我庆幸,少了除了微笑之外沉默的尴尬。

就这样,回到了家。哈哈,只想着吃啦。我乐呵呵地想。

铁门是开的。在微微敞开的门里,望到的是一些参差不齐的拖鞋和皮鞋。哥哥们回来,都是速度特别快地换下鞋子,估计还来不及坐就拎着菜准备做饭了。

厨房里是声响最大声的了。我当时总向往着厨房,但是我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因为人的参与,厨房给我温情的感觉。

但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我是没有办法让一个冰冷的厨房迅速接纳我的。

温度,是他们带起来的。那儿就是生机。他们把一道道生菜能够都煮熟,变成一道道鲜美的菜肴。这是我最为向往的一个过程。

我还不会煮饭,就连一个简简单单的青菜,当放进锅里时,用锅铲到底翻几下。等待多少秒多少分钟,才菜才会熟,我都不知道。我很纳闷这一个过程。

但一个人等待一个菜,算着熟没熟总是无趣的。我总是会去欣赏别人做饭,看着菜从生的,几分钟,突然像变魔术一样就变成熟的了。

这个过程对我来说很新奇。

过了,大概多久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时间不长不短。桌子上就放了好几个菜,素的,荤的,还有汤。饭桌上热闹起来,在厨房的,做饭的,打下手的,都出来了。

竹子沙发上打完下手休息的一个哥哥,也放下了手机。

饭桌上最重要是有鱼。这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几个哥哥都先夹了夹鱼旁边的荤菜。

我纳闷着,怎么没人去吃鱼呢。

这个鱼肯定还没熟把。

有人终于动筷子了,夹了鱼表面的肉,这么说。

我看到鱼血丝了。一个这么说。

不是吧。大家笑着惊叹着。揶揄着。

那个黑黝黝的高大的哥哥,明显不好意思了。鱼是他做的。

那就不吃呗。他不好意思地打了下圆场,别吃了,吃这个吧。他指了指别的菜。

我好奇地看了看鱼,我觉得还好啊。鱼熟了呀。

而且表面的肉还很嫩。我夹了一块尝了尝。

后来的我已经记不得为什么鱼那里有血丝,只记得大家夹开鱼表面的肉的时候,说,鱼骨头有血丝,别吃了。

只是一点点,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很捧场地一个人吃完了那条鱼。

后来,也没有拉肚子。理所当然认为。只是鱼血没有洗干净,有一点点血丝而已了。

当时大家觉得很惊奇的,就这样被我稀里糊涂地吃进了肚子。

后来想起来。鱼,那天做的鱼。反而觉得很好吃。很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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