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机关及其人民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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