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图艺博知识网还为您提供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1、当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但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认识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当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婚姻关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
解除婚姻关系有什么条件
解除婚姻关系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即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诉讼离婚情况:若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提起诉讼离婚。
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
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的两个条件是:1、程序性条件,是专指所有的离婚诉讼,必须经过调解程序,不经调解程序而直接判决,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实质性条件,是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文中所称的法定条件,是指实质性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准许离婚的情形都有哪几种
诉讼离婚 中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准许夫妻 离婚 。此时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 同居 、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实施 家暴 行为、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 分居 时间达到了两年等几种情形,那自然就会准许夫妻离婚,在作出的 离婚判决书 生效之后,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了。 一、准许离婚的...
成年继子女和继父母关系解除有什么条件
协议解除:在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由于是拟制血亲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解除这种关系。诉讼解除: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关系。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解除的裁决。生父母死亡时的特殊规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生父母死亡时...
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并不存在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处理的,涉及到婚姻无效或者违法婚姻的,也是需要申请婚姻无效的,所以不存在单方解除婚姻的情况。 一、 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不存在单方解除婚姻的说法,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条件:1、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3、提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4、夫妻感情应当确已破裂。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综上所述,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
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了?
诉讼离婚满足条件时无需对方同意诉讼离婚是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通过向人民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诉讼离婚中,若满足以下法定条件,无需对方同意,应当准予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修订后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经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