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但在此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超生不罚款了吗
超生仍然罚款。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未满结婚年龄生育孩子的需要处罚吗
未满结婚年龄生育孩子的不需要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条件是:要求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子女的情形而强行生育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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