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每个学期都有教学任务,没有空闲时间参加培训。而有些培训还是很必要的。因而,把培训放在假期,也是不得已,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
第七条 老师享有下列权利:按时获取薪资报酬,享受国家规章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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