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所以,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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