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
省中等职业学校(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教计[1998]10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8.06.08 【实施日期】1998.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
(川教计[1998]101号)
各市、地、州教委、物价局、财政局、省内各普通中专学校:
根据《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经省批准,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学费
(一)普通中专、中师:
财经、管理、农林、普通师范类专业: l100-17O0元/生/年 工、医、类专业: 1300-1900元/生/年 1 / 2
体育、外语 、幼师类专业: 1900-250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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