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实施2022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制定 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总目标,落实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展开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 同体中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落实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持续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美丽XX·社会基层治理上的积极 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
(一)列入全年工作统筹协调
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列入2022年全年民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协调。局领导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行具体指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对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做好会议 材料、记录,确保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取得成绩。
(二)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好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2022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工作;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展开“为企业减负担”活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实行约谈,进一步清理整治“僵尸”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按照上级民政部门部署应用推广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 确保数据准确率达100%。
(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认真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和资源保障。稳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壮大社会组织队伍。以培育发展社会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化体育类、纠纷调解类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依法实行登记;对各社区内未达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展开活动且符合社区发展需要的各类社会组织由各镇(街)实行备案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 建设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四)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总体稳定,聚焦全面 增强巩固拓展社会组织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 效衔接,引导社会组织在促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产业,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 帮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增强脱贫地区的自我发展能
力,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通过引导和激励,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
(五)鼓励支持参与社会治理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民法典》、《未成年保》、科普、环保、禁毒、移风易俗、防诈骗、疫情防控等知识宣传,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阳光“1+1”、保护“XX”,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助老、助困、矛盾纠纷调解、助学、助医、流浪人员救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内容。 协调相关部门增大对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购 买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展开社区志愿服务,“邻里守望”关爱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展开“五社联动”、“党建+邻里社区+”、乡 村振兴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增强组织领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动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老区建设股、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相关指导工作。要增强调研,认真落实好本年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分步骤、有 重点地推动相关工作;要充分理解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
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人才、资金、场所支持;要增强宣传引导,广泛调动社区社会组织和多方主体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 局。
(二)增强指导支持。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求的重点任务,要让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完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增强工作指导。各股室要落实工作职责。 增强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三)增强典型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实效,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参与“阳光1+1”、“邻里关爱”行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保护XX、禁毒、反诈骗宣传等重点内容,通过网络、报刊等实行系列主题宣传,增强典型引领。各股室、各乡镇(街道)要注重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增大对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在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
XX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表
类别:备案号。 名称 住所 人数 宗旨活动内容 负责人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职务 本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社区(村)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事处(乡镇)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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