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家论艺 149 论陆维钊的书法艺术观与教育观 邓宝剑 [摘 要]本文探讨了陆维钊先生的书法艺术观与教育观。论文指出,陆维钊先生对书法艺术的本 体性意义和功能性意义有明晰的分辨,并分别对此二者做出了系统的论述;在书法教育方面,陆维钊先 生以范本引导为教育的途径,以个性成全为教育之鹄的,切中艺术教育的特性。论文还对陆维钊先生提 出的书法艺术三层级、书法艺术的范本系统等观点做出了评析。 [关键词]陆维钊;书法;艺术观;教育观;范本;个性 [基金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KzzY2O14O66)。 [作者简介]邓宝剑(1976),男,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北京100875) 陆维钊先生(1899—1980)是现当代的著名书法家,也是中国高等院校书法教育的先驱者。陆 维钊先生关于书法的观点集中于《书法述要》一书中。此书初由华夏图书公司于1948年出版,原名 《中国书法》。浙江古籍出版社I985年重新出版此书时,将其更名为《书法述要》,并在书后附有陆 维钊先生六十年代初期的一份授课笔记《书法的欣赏(提纲)》,这份笔记对于我们了解陆维钊先生 晚年的思想有较为重要的价值。《述要》一书虽然文字不多,却自成系统,且多有精审之见。 一、书法的“美观”与“作用” 一种艺术,有其本体性的价值,亦往往有其功能性的作用。比如音乐,审美是其本体性的价值, 然而中国古人常以音乐施教,当代医学则将其用于治疗,如此种种则是功能性的作用了。若能对此 二者有所分辨,则既能尊重艺术的价值,又可发扬其附带的功能。 陆维钊先生对中国书法的本体价值与相关功用有清晰的思考和分辨。他认为,书法除了拥有 “美术”的价值之外,还能够带来种种裨益,如涵养品德、宁静精神、长进学问等,正如他所说:“…… 150 闻囊学亍j l i月01刊6/】1总0第 。期 故学习书法,平常以为仅是艺术上之事,而实则除美观以外,尚有种种之作用。此作用能引导人对 修养有帮助,对学问有长进,对觇事有悟入。”④无论是谈书法的审美还是谈书法的功用,皆为其切 身体认之所得。 陆维钊先生对书法艺术之本体价值的分析尤其耐人品读。 在他看来,书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和汉字的复杂组合以及毛笔的丰富性能密切 相关,“试将此工具易为钢笔,此组合易为字母,欲求其不失美术上之特性,恐不易得”②。这里所谓 “美术”,并非狭义的绘画、雕塑之谓,而泛指美的艺术。 汉字与毛笔的特殊性是书法获得其“美术性”的缘由,而书法的“美术性”本身则在于让人得到 高雅趣味的欣赏。《述要》一书有云: ……书法之美术性既如上述,但其内容意义,则在于表达思想情感的文字。故学习书 法,首先要求有实用的价值。其次,进而要求可以满足美术的需要。所谓美术的书法,正 如我对其他艺术品一样,可以用以下几种形容词来表达我对它品鉴的感觉,如:沉雄、豪 劲、清丽、和婉、端庄、厚重、倜傥、俊拔、浑穆、苍古、高逸、幽雅等。③ 在上引文字中,陆维钊先生将书法剖析为两个层次,即从“实用”进而为“美术”。在六十年代的 授课笔记《书法的欣赏》中,他依然说: 书法以实用为起点,随着要求美化。 书法由文字而来,文字由生活需要:表情、达意、立论、叙事~——以完成宣传教育的作 用。 从最粗胚的文字,到高级的艺术书法,可分为三级。 第二、第三级是美化的,也即是加工过的,都可以欣赏。④ 与此前略有不同的是,他进一步将“美化”的层次细分为两个层级,于是统共将书法剖析为 三个 层级。 第一级只要人们看懂文字的意思,所以只要求“明确”。这便是所谓“实用”层,只不过比四十年 代的说法增加了书写上的要求~“明确”。 第二级要求在“明确”的基础上,加上“整齐、匀称、统一”,以及“书面清洁,格式妥帖”。具体说 来,“整齐、匀称、统一是指笔画与笔画、字与字、行与行之间而言,它包括五项:大小、粗细、距离、间 架、类型”。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字颇多,包括“现实生活中如的正楷、行楷、铅字宋体、粗体、仿 宋,好的花体(不好的在于不明朗),社会上能写字的人的书札文件”,“这些标准,只要静心一些,努 力一些,人人会加工,可比之工艺品”。⑨陆维钊先生认为,第二级已有美的因素,只是因为人们司 陆维钊:《书法述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2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2页。此处引用的文字与原文的分段格式不尽相同。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50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5O一51页。 书家论艺 151 空见惯,故不觉得其好,但如果见到不符合此标准的,便会生厌。 第三级比起第二级来艺术因素更丰富,可比拟为种种有生命的事物的“姿态、活动、精神、品性 的美”,让人感受到“端庄、厚重、雄伟、清健、秀丽、丰润、活泼”等意味。要能表现这种种趣味,具体 地分析又有“线条”(笔法)、“每字”(结构)、“行幅”(章法)种种造型的要求。 第一级所要求的“明确”乃是为了有助于“实用”,尚未及于美化。第二级的“整齐、匀称、统一” 等是书法艺术的基本审美原则,人们往往对此习而不察。若仅仅停留于第二级,书法艺术还不能有 高度的美感,所以便有了第三级的各种审美风格的发扬。陆维钊先生将美化与“实用”“明确”区分 开来,并进一步将一般化的审美要求与高层次的审美表现区分开来,这是一种深微的思考。 聊作补正的是,陆维钊先生所说的第一级的“明确”语焉不详,因为“明确”既可指容易识读,也 可指字形正确。二者同书法艺术的关系其实颇有不同。 首先来看文字易识度与书法审美的关系。虽然有很多作品既容易识读又格调高雅,但也有很 多作品艺术水准很高但难以识读。比如怀素的《白叙帖》,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但识读难度很大, 若用来传递信息,如陆维钊先生所说的“表情、达意、立论、叙事”,还不如去看编印的铅字。看来,文 字的“易识”其实并非书法艺术的必要因素。 其次来看文字正确性与书法审美的关系。虽然正确和美观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向度,但是字形 正确与否对书法的审美是有影响的。汉字书法依存于“字”的概念,属于康德所说的“依存美”。当 我们说“永”字的美时,“永”字的正确性、规范性本身就会影响到读者对字形的欣赏。一个写错的字 或许很美,但总会让人感到些许遗憾。一幅草书作品若草法混乱,亦难免有损于其艺术价值。正如 画面上一匹长出角的马固然可以是美的,却也会对人们的审美愉悦带来损伤。 由此看来,陆维钊先生所说的作为书法艺术第一级要求的“明确”,如果规定为“正确”或“准 确”,则更为完备。 二、个性成全与范本引导 关于书法艺术的教学,陆维钊先生特别注重学书者自身的个性。在选帖之初,便不应有千篇一 律的规定,他说: 往El青年习字,教师每以欧书为介;嗣后风气改变,又每以颜、柳为介。此皆非善于指 导者。盖字体多端,好尚各异。甲所喜者,乙未必喜;甲所宜者,乙未必宜。应各从学者之 所好,而不必指定欧阳询、颜鲁公、赵盂颇为其心仪之对象,强人以性之所不近。故最理想 之指导,莫若令学者各就其个性,而先写几页心中所欲写之样张,然后就其用笔,揣摩其心 理(书法原可视为各人心理状态之表现于线条上的一种描绘),而选择其相适合之碑帖,使 152 闭囊学子j ll【 2O月刊】16/1O总第1 0期 之临摹,则不但习者心中与之相契,成效上也必能事半而功倍,即所谓因材施教是也。① 学书者应当选择与自己个性相近的字帖进行临习,而临摹的目的最终还是要“从临摹而渐入蜕 化,以达到最后之创造”,“自成一家,不为古人所囿”。②在陆维钊的观念中,“最理想的指导”便是 教师引导学书者选择个性化的道路,从而达到个性化的目标。 尽管不同的学书者所选择的范本有所不同,但对范本的临摹本身却是学习书法的必经之途,正 如其所说:“至于古人之笔法、风格、韵味,每可于碑帖、墨迹见之,千变万化,颇涉微妙,惟有从范本 临摹,才能助学者自以意会,默探冥求,不烦缕举而胜于缕举实多。此艺术恒有之境界,学者所不可 不知也。”③临摹范本,学书者可以自己从中得其意趣。而且,范本的引导作用远远胜过语言的描述 和分析,所谓“不烦缕举而胜于缕举实多”。 从这样的观念出发,陆维钊先生详细叙述了历代各种范本的风格特征,初衷在于“希望学者各 就一己之所喜,择一临摹,而不欲为硬性之规定”④。《述要》一书注重在宏观上把握各种范本的风 格类型,纲举目张,清晰可辨。书中分楷书、行草、汉隶、篆书诸字体分别讲述,在每种字体之中则既 关注历时的变化,又关注共时的派别差异。 在楷书一节中,《述要》简略提及魏晋小楷之后,分六朝碑志和唐碑进行叙述。作者认为六朝碑 刻主要有四派:其一,圆笔中锋一路,以《石门铭》、云峰山诗刻、大基山诗刻、《瘗鹤铭》《郑文公碑》为 代表;其二,方圆兼能一路,以《爨龙颜碑》《嵩高灵庙碑》等为代表;其三,用笔兼取仄势(即侧势)而 渐入整齐一路,以《张猛龙碑》《贾思伯碑》等为代表;其四,用笔更侧而纯以姿态取胜一路,以《根法 师碑》《始兴王萧儋碑》《司马景和妻墓志》为代表。四派的划分是以笔法的中侧、方圆为标准的(中 锋易圆,侧锋易方),“《石门铭》用笔最圆,《爨龙颜》次之,《张猛龙》兼侧,《根法师》最侧”⑤。以上四 种是六朝碑中的“荦荦大者”,书中又附论两种,一是《李仲璇》《敬显偏》为代表的平正稳妥一路,一 是以《张黑女墓志》为代表的秀劲而带扁形一路。唐人楷书则主要有五大宗,分别是:严峻一派,以 欧阳询为代表;韶劲一派,以虞世南为代表;道逸一派,以褚遂良为代表;雄健一派,以颜真卿、柳公 权、裴休为代表;浑穆一派,以李邕为代表。至于宋元人的楷书,陆维钊先生以为均承袭唐人笔法, 并无特殊之处。 《述要》将行书、草书合而论之,主要分晋唐与宋元两类,并缕述了史游、皇象、索靖、陆机、王羲 之、王献之直至苏、黄、米诸家。作者以为,唐人行、草书皆有成就,而宋人只善行书。 在隶书方面,书中主要论述东汉碑刻,因为西汉刻石存于今者寥寥,另外,近代出土的简牍“惜 乎仅为草隶,只能作为考证材料及书法上之参验材料,而不足以论定隶书在美术上之种种”⑥。东 ①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1页。 ②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O页。 ③⑤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0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8页。 ④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l2页。 ⑥陆维钊:《书法述要》,第37页。 书家论艺 153 汉隶书碑刻主要有八派,以后的发展皆不能出此范围,此八派分别为:峻洁一派,以《礼器碑》为代 表;雍容一派,以《西岳华山庙碑》为代表;劲直一派,以《开通褒斜道石刻》为代表;遒逸一派,以《石 门颂》为代表;闲畅一派,以《孔宙碑》为代表;丰媚一派,以《夏承碑》为代表;韶秀一派,以《曹全碑》 为代表;凝重一派,以《张迁碑》为代表。 《述要》一书中的“篆书”指各种“古文字”,共分甲骨文、钟鼎文、石鼓文、秦刻石四类进行叙述。 作者介绍甲骨文的时候引用了董作宾的五期划分法,石鼓文、秦刻石则无需分类,兹亦不赘述。关 于钟鼎文,作者将其分为五类:第一类,“浑穆苍劲,笔法圆厚,字体错综”,代表作品有《散氏盘》等; 第二类,“雍容闲雅,笔法头重末锐,结体谨严,为钟鼎文之正宗”,代表作品有《盂鼎》等;第三类,“顾 盼婀娜,笔法圆柔如线,字体颇长”,代表作品有《王孙钟》等;第四类,“轻灵细锐,字体整齐而长”,代 表作品有齐《陈曼簋》等;第五类,“疏散磊落,用笔圆劲,结体不喜拘束,时越规矩”,代表作品有《宗 妇鼎》等。① 由各种字体到各种风格类型,一个秩序井然的范本系统便被建立起来了。不仅繁多的范本得 到清晰的缕述,而且作者对待诸种范本的态度颇有值得称赏之处。 对于墨迹与刻本,陆维钊先生并未有所偏废。清代阮元、包世臣、康有为诸家推重南北朝碑刻, 以为南北朝碑刻保留了真实的六朝古法,却对刻工之精粗并无审辨。陆维钊先生对刻工造成的笔 法改变有较为清醒的意识,他在讲述六朝碑刻时说:“然除《始平公》外,每有刻工不慎,频见败笔之 处,学者须以意得之可耳。”②然而,他并不因此贬抑碑石与刻帖。“或者以为碑帖损蚀,不易如墨迹 之能审辨,此仅为初学言之。如已有基础,则在此模糊之处,正有发挥想象之余地。想象力强者,不 但于模糊不生障碍,且可因之而以自己之理解凝成新的有创造性的风格,则此模糊反成优点”③,这 是深有体认之语。 对于范本中的中锋用笔与侧锋用笔,陆维钊先生也并未作决然的轩轾之分。清以来,书家钟情 于篆籀遗意,故多强调中锋,并以中锋临习古碑。陆维钊先生以用锋的中与侧来划分六朝碑刻的类 别,显然不认为古碑必然为中锋。他说:“侧则有姿,易学,而易滋流弊;圆则无迹,难学,而不见其 功”④,显示了一种审慎的态度。 对于魏碑与唐碑,清代碑学多尊魏卑唐,陆维钊先生亦一反时人之论。他说:“时人好尊魏抑 唐,或尊唐抑魏,一偏之见,不可为训。盖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原可并行不悖,正如汉学、宋学不 必相互攻讦也。前言魏碑长处,在其下笔朴重,结体舒展,章法变化错综。而唐碑则用笔道丽,结体 整齐,章法匀净绵密(略有例外)。就学习而论,学魏而有得,则可入神化之境;学唐而有得,则能集 众长,饶书卷气。”⑤评价魏碑则以“朴重”“舒展”衡之,评价唐碑则以“遒丽”“整齐”“匀净”衡之,堪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43—44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8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O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18页。 陆维钊:《书法述要》,第20页。 154 闻囊学千j l I【2O月刊】16/10总第1 0期 为通达之论。 那么,陆维钊先生是否将这种态度贯彻到所有时代的书法呢?亦非如此。究其实,他是将清代 碑学的尊魏卑唐易之为尊晋唐而卑宋元。对楷书而言,陆维钊先生认为苏轼、黄庭坚、赵孟叛、文徵 明诸家“均袭唐人笔法,无特殊之点”①。对行草书而言,则有“前者富神韵,见含蓄,胜于后者”②之 论。之所以推唐迈宋,是因为“唐之真书乃集汉魏六朝融合而贯通之者,而宋之行书乃集唐之真草 融合而贯通之者,故宋人气息不能高于唐人,而唐人气息可几魏晋也”③。宋人不能高于唐人(或亦 可日宋人接近唐人),而唐人接近魏晋,故而唐人高于宋人…隐含的前提其实还是魏晋高于唐人, 行文的裂隙显示出清代碑学尊古抑今的观念对学人影响之深。 明晰了诸种范本的风格类型,学书者便可有针对性地择其所好进行临习。不过,在陆维钊先生 看来,个性化的学习并不是固执一端而一成不变的。在六十年代的授课中,他提出“从风格中,悟到 复杂的辩证的趣味之重要”,“美的感觉愈多愈好”,“美的感觉相反相成”,并例举“圆融兼飞逸、质 朴”、“方峻兼清健”、“秀润兼静穆”种种。④这样的学书道路,既尊重学书者的个性,又扩展、提升学 书者的个性。 在学理上辨析书法艺术成其为书法艺术的本体性意义,在教育方面以范本为唯一的引导途径, 尊重并且成全学书者的个性——陆维钊先生留下的并不厚重的论书文字显得厚重有力,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