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分管教学保障中心的副校长为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称阳光食堂平台)的总负责人。
二、学校成立阳光食堂领导小组,全面管理阳光食堂的使用工作。 三、各食堂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平台的操作员,食堂负责人为平台的核查人,食堂管理员为学校指定负责检查各阳光食堂平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阳光食堂平台工作列入管理员工作年度考核,在各级检查中,如果因阳光食堂平台工作不到位受到批评,学校将取消该食堂管理员年终评优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五、操作员使用平台录入数据时,必须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凡是弄虚作假,学校对其所在食堂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六、操作员每日必须及时将各类数据传入平台。
七、食堂会计每天及时将各类财务报表上传阳光食堂平台,每个月月底前上传各食堂支出数据。
八、食堂会计每个月应充分利用阳光食堂平台,比对上级关于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将出现的异常情况上报分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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