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可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解除保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毁损、转移、变卖财产等可向申请财产保全,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或毁损。
法律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经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醒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天内,申请人必须提起诉讼,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等迹象,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一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义务的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