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契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或贷款。办理了房屋抵押后,该房屋仍由房屋所有人自行管理,出借人只是按期取息,没有使用或管理房屋的权利。等到所有借款还清后,借款人有权收回房契,同时将抵押的房屋产权收回。如果借款人到期没有按时还款,或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有权向起诉借款人,要求对抵押房屋进行拍卖,将所获得资金优先偿还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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