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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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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8.1 概述

本章阐述我公司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天津市1段工程TJ5-6标段施工中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环境,预防污染,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18.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18.2.1施工期废(污)水排放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和发包人的规定,废水经处理后排放。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不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8.2.2噪声排放达到合同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靠近村镇区域噪声排放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

18.2.3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满足发包人及合同要求。

18.2.4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8.2.5合理进行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及时进行施工弃渣的治理和场地清理,不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

18.2.6创建“环境保护达标工地”。

18.3 环境管理体系

18.3.1 环境管理体系过程

18.3.1.1我公司在本工程施工中依据《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 2004)和相关环境保律、法规、标准以及发包人/监理人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及规定,结合本工程地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建立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过程见图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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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总工 部门主管 队长、班组长 专职环保员 兼职环保员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律法规 标准、规程 合同规定、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结构 方针、 法律法规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控 制 措 施 环 境 检 测 体 系 审 核 项目部内审 公司内审 发包人审核 第三方审核 基础工作 环境控制内容 环境管理内容 环境教育内容 标准、规程 环境保护职责 合同要求 体系文件、制度 水环境控制 声环境控制 环境保护措施 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典型事例教育 空气环境控制 固体废弃物处理 编制体系文件、制度 水土保持 编制环保措施计划 环保措施交底 运行控制 生态环境保护 “三工”活动 环保措施实施 月环境工作考核奖 责任书考核奖惩 队、班组环境检查 项目部环境检查 发包人环境检测 部门环境监测 违章处罚

纠正和预防措施 项目管理评审 环境检测 环境报表、报告 持续改进 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图18.3-1 环境管理体系过程流程图 357

18.3.1.2环境管理体系过程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和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范围和施工作业过程。

(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

按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全部要素和我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编制本工程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本工程施工书面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按照体系标准和体系文件进行实施和运行控制,保证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保护环境,预防污染,防止发生重大环境和水土流失事件。

(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范围

本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挖土方的利用、堆放,调运和弃渣。 ②施工生产区、生活区的排水系统规划和布置。 ③建筑材料装卸和堆存的防污染措施。

④施工活动中的废水、废油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措施。 ⑤施工活动中的噪音、废气、粉尘、油烟等治理措施。 ⑥施工道路的维护、扬尘、污染等治理措施。 ⑦现有建筑物拆迁的防尘、防疫等措施。

⑧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防疫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⑨防止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⑩弃渣场的规划和绿化工作。 ⑪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和原地貌恢复。 18.3.2 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18.3.2.1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见图18.3-2。

18.3.2.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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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保证部 环保设施 质量检查

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 分管责任人 项目总工程师 主管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 工程 管理部 制定、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 环保部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机电 物资部 计划 合同部 合同环保条款控制经费 落实环保措施经费 财务部 综合 办公室 办公、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 “三废” 治理 施工作业层 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图18.3-2 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18.3.3 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18.3.3.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履行合同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营地区、施工区、生产设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监理人的监督管理。代表公司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2)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置环境保护设施,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和生活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4)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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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月计划、布置、检查(监测)、总结、评比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按时编制环境保护工作月报。

18.3.3.2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8.3.3.3项目副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组织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负责组织实现机电物资材料、能源和资源消耗方面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18.3.3.4总工程师: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并组织进行交底。

18.3.3.5安全环保部责任:

(1)是项目部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内容,具体实施合同规定承担的环境保护任务。

(3)负责编制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督促实施。

(4)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环境保护体系运行管理。

(5)检查环保设施的施工进度、质量及运行、检测情况,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核算年度环保经费的使用情况。

(7)每月按时编制和提供环境保护工作月报,报告施工合同中环保条款执行情况。

18.3.3.6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技术交底工作。落实“三同时”(即环境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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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3.3.7质量保证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18.3.3.8机电物资部:负责有毒有害物资材料的管理。负责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粉尘和“三废”(废气、废油、废水)的治理,负责废旧设备器材的回收和处理。

18.3.3.9计划合同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负责编制环境保护措施经费计划。

18.3.3.10财务部:负责安排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经费。

18.3.3.11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和生活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卫生防疫、保障员工的健康。

18.3.3.14施工队:负责具体实施其施工范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资材料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各种废旧物资的及时清理和回收。

18.3.3.15作业班组:负责具体实施其作业班组作业范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做到不发生污染事件。

18.3.3.16作业人员认真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熟知本岗位/工种/工序环境保护要求,按时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18.3.4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公司依据《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编制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环境管理作业文件。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环境管理作业文件三个层次。

18.3.4.1第一层次的文件—环境管理手册

《环境管理手册》,阐述了我公司环境方针、原则、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要求,是我公司向社会、向发包人对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发包人规定、持续改进环境绩效,预防污染的承诺,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是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将通过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与培训,将公司环境方针、原则、环境体系运行要求传达到项目部每位员工,使其能为广大员工理解和接受,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

18.3.4.2第二层次的文件—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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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环境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在本工程施工中执行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如表18.3-1。

表18.3-1 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程序文件名称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能源资源控制程序》 《废弃物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控制程序》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与处理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职责管理程序》 《信息交流、协商与沟通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培训实施程序》 《设施设备控制程序》 《物资管理程序》 《劳务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编 号 HJCX431 HACX432 HACX434 HJCX446.1 HJCX446.2 HJCX446.3 HJCX452 HACX446.1 HACX446.2 HACX447 HACX451 HACX452 ZHACX423 ZHACX424 ZHACX551 ZHACX443 ZHACX560 ZHACX620 ZHACX622 ZHACX630 ZHACX740.1 ZHACX740.2 ZHACX760 ZHACX822 ZHACX850 注:HJCX为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HACX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共用程序文件;ZHACX为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共用程序文件。

18.3.4.3第三层次的文件—环境保护作业文件

作业文件包括:施工图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环境保护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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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文件是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按照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编制项目部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见表18.3-2(但不限于)。

表18.3-2 环保作业指导书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环保作业指导书名称 《施工弃渣利用和堆放作业指导书》 《施工期排水作业指导书》 《生产废水处理作业指导书》 《生活污水处理作业指导书》 《油料管理及废油处理作业指导书》 《施工噪音控制作业指导书》 《施工粉尘控制作业指导书》 《道路维护和扬尘控制作业指导书》 《废气排放控制作业指导书》 《报废机械设备处理作业指导书》 《废旧物资材料处理作业指导书》 《生活垃圾处理作业指导书》 《办公和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指导书》 《食堂环境卫生作业指导书》 《卫生防疫作业指导书》 《用电管理作业指导书》 《用水管理作业指导书》 《完工后场地清理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编 号 HJZY-1 HJZY-2 HJZY-3 HJZY-4 HJZY-5 HJZY-6 HJZY-7 HJZY-8 HJZY-9 HJZY-10 HJZY-11 HJZY-12 HJZY-13 HJZY-14 HJZY-15 HJZY-16 HJZY-17 HJZY-18 HJZY-19 注:HJZY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天津市1段工程TJ5-6标段环保作业指导书。

18.4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18.4.1项目部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地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开挖土方的利用、堆放,调运和弃渣。 (2)施工生产区、生活区的排水系统规划和布置。 (3)建筑材料装卸和堆存的防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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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活动中的废水、废油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措施。 (5)施工活动中的噪音、废气、粉尘、油烟等治理措施。 (6)施工道路的维护、扬尘、污染等治理措施。 (7)现有建筑物拆迁的防尘、防疫等措施。

(8)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防疫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9)防止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10)弃渣场的规划和绿化工作。 (11)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和原地貌恢复。 (12)环保检测点的规划和布置,以及监测制度。

18.4.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项目经理批准,报监理人审批后组织实施,当现场施工和环境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修订,并重新报监理人批准。

18.5 环境保护措施

18.5.1 废污水处理措施

18.5.1.1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施工废(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中的要求,废水经处理后排放。严禁乱排放施工废水。

(2)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建立机械修配厂废水、废油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4)施工排水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5)保证施工废水处理系统与施工设备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 (6)实施雨污分离,完善废水收集系统。

(7)系统污泥不任意堆存,保证不进入排水系统,脱水处理后运至监理人指定地点处理。

18.5.1.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1)项目部将生活区集中排放的生活污水经管线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后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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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生活区雨污分流系统各项工作。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 (3)食堂设隔油池、沉淀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4)食堂、洗浴、厕所等的生活污水,在没有采用隔油沉淀池、化粪池或经同意的其他处理方法之前,不得排入河流、水渠或其他地表水中。

(5)定期对排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维护和清理,将清理的污物运至监理人或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场。

(6)做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 18.5.2 大气、除尘环境保护措施

18.5.2.1合理安排施工期。在干燥天气施工时,避开学校人员集中时段,或采用湿法施工,严防施工粉尘和扬尘干扰。

18.5.2.2在运输水泥等材料时采取储罐、密封运输方式,防止洒漏、飘散,水泥贮仓安装粉尘报警信号器,所有的通气口安装合适的过滤网。

18.5.2.3多尘物料合理堆放,露天堆体边坡角度不宜过大,以减小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使骨料表面附有水膜,防止被风吹散。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均封盖,以减少扬尘。如果需经常取料而无法封盖,则适当洒水以减少扬尘;设置固定的喷水设施,在场地卸料之前向物料洒水。

18.5.2.4对综合加工场和起尘大的施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配备洒水车和设置专人负责清扫工区、进场道路、弃土道路、相交道路口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施工尘土。

18.5.2.5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对产尘量较大的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尘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18.5.2.6排污量大的车辆及燃油机械设备配置尾气净化装置。

18.5.2.7用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配备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高于挡板,并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 18.5.3 噪声控制措施

18.5.3.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使用大量机动设备。 18.5.3.2选用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非正常运转噪声。闲置的设备应予关闭或减速。

18.5.3.3通过安装消声管、消声器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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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4对施工人员采取可靠的噪声防护措施:配带耳塞或耳罩、耳棉等。 18.5.3.5对环境敏感目标-铁锅店、李家房子村设置隔声挡板。

(1)铁锅店、李家房子村所在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

(2)铁锅店、李家房子村设置的挡板长度分别为300m和550m。结构采用双层彩钢板中间衬软性材料。挡板高不低于4m。

(3)架设时间不少于村庄附近工区的施工时间。

(4)对采取挡板后仍然超标的住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8.5.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8.5.4.1生活垃圾处置

(1)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影响。

(2)施工营地设置规范的临时公共厕所,设置化粪池处理;

(3)施工人员驻地设置简易垃圾桶,配置转运车,配备专职环卫人员,制定环卫制度,每天及时收集、清扫生活垃圾,统一调度,定期清运,对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污泥运至双口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施工结束拆除工棚时,及时清除周围的生活垃圾堆放地和垃圾桶,对简易厕所、污水坑等进行拆除、填埋和平整,同时用石炭酸和生石灰进行消毒。

18.5.4.2工程弃渣

(1)按施工安排,工程弃土和施工排水的沉淀池淤泥都运往弃土场。 (2)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 18.5.5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18.5.5.1生活饮用水水质保障措施

(1)在饮用地下水蓄水池后设置地下水除氟装置、储水罐,其数量满足现场要求。

(2)生活用水有项目部设置供水系统,满足生活需要。加强对水源保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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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3)项目部定期对生活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4)加强对员工进行保护供水水源的教育,严禁在供水水池周边进行洗衣洗澡。严禁在取水水源上排污等污染水源的行为发生。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确保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

18.5.5.2施工生活区卫生消毒及施工人员检疫

(1)项目部为员工提供有益身心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生产条件,预防传染病,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在工程动工以前,结合场地平整工作,对施工生活区进行清理消毒。 (3)在施工区采取药物灭鼠、灭蚊蝇等措施,定期杀虫灭鼠。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疫。

(5)遵守并执行国家或当地医疗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条例和要求,有效预防传染病、职业病。

(6)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及预防接种,发现疫病早隔离、早治疗。

(7)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卫生常识、疾病预防教育,提高员工讲卫生保健康意识。

(8)项目部定期对工区食堂进行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除日常清理外每月集中清理不少于2次,对生活废弃物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9)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食堂配备卫生防疫器具,对食堂服务人员和供水工作人员实行“健康证制度”,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及时撤离岗位。 18.5.6 文物保护措施

18.5.6.1加强对施工人员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保护文物意识。 18.5.6.2在工程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水文和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均为国家财产,一旦发现上述物品,项目部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同时立即将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按文物主管部门的指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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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水土保持措施

18.6.1 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18.6.1.1弃土弃渣场绿化 (1)土地平整

在放置弃土弃渣前,先将建筑垃圾和弃渣堆放在底部,用推土机整平渣面,然后堆放弃土,弃土高度一般不超过附近地面高程。每垫高1m进行一次整平碾压,填至距地面0.5m左右时,用推土机整平土面,附上表层耕作土。对于不能填满的窑坑,弃土填于坑的一侧并于地面齐平,边坡为1:2.5,其中,用耕作层土填于地表,再用推土机整平土面。

(2)绿化

在弃土弃渣场进行全面整平的基础上,在植物生长季节撒播草种进行自然绿化,以达到固土防蚀的目的。

根据植物措施设计原则,草种选择紫花苜蓿、无芒雀麦和扁穗冰草混种(1:1:1),要求选取颗粒饱满、质量优良的种籽。

播种工作在一年中温度和湿度条件最有利于植物生长的时候进行。 18.6.2水土保持临时措施

18.6.2.1临时堆土编织袋土方围挡和尼龙布覆盖

(1)在汛期7~9月,临时堆土周围(靠近基坑侧除外)坡脚处皆用土方编织袋进行围挡。围挡设计高度为0.6m,埝顶宽为0.5m,埝底宽1m。装土编织袋采用易降解易风化的材质。

(2) 在3~5月的大风季节,临时堆土使用尼龙布覆盖。临近城镇的临时堆土在汛期和非汛期皆使用尼龙布覆盖。尼龙布采用易降解的材质。

(3)对采取的以上措施,经监理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18.6.2.2 施工营地周围及施工道路一侧排水沟

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周围和施工道路一侧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并与防水与施工导流排水沟结合布置,与已有沟道相连接。排水沟规模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18.7 环境保护监测(检查)措施

18.7.1服从项目法人指定专门监测机构对施工环境监测的评估,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监测项目包括饮用水监测、地表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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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环境噪声监测等。

18.7.2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环境保护综合大检查,环境保护监督员进行日常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18.7.3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或监理人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认真接受环境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对于监测检查和体系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按时提供实施整改资料报环保部门、发包人/监理人、体系认证机构验证。

18.7.4由项目部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按发包人/监理人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环境保护(包括监测、检查)报表、报告,并及时报送监理人。

18.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18.8.1按照监理人批准的相关计划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验收内容包括:(不限于)

(1)混凝土沉淀池、施工排水沉淀池验收; (2)化粪池、隔油沉淀池验收;

(3)污水处理装置验收包括污水处理装置的土建工程验收、设备系统验收、控制系统验收和污水处理效果验收;

(4)饮用水净化装置安装完成后,对出水效果进行验收;

(5)隔声挡板安装完毕后对其安装的安全稳定性进行验收,并对隔声效果进行验收;

(6)弃土弃渣场绿化验收;

(7)临时堆土编织袋土方围挡和尼龙布覆盖验收等。

18.8.2施工场(区)内的专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由监理人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专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产使用。

18.8.3认真配合监理人结合环境监测成果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提供检查和验收所需资料,对于监理人检查和验收提出的问题,及时按照监理人要求进行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报请监理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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