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具体分析内容及结果详见表2.2-1。
该规划通过对迁西县境内金矿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整体规划,以达到“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整顿矿业权市场,基本消除各类违法违规采矿活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和优化,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利用方式实现由粗放向集约型转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地质环境建设和保护协调发展”的规划目的,符合该法规要求。
表 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符合性分析结果一览表
序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要求 符合性分析 分析结论 说明及建议 1 规划下列区域为禁止开采区: 国家和省确定的禁止开采矿种的分布区域。 矿产品供过于求,开采经济效益低下,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矿区。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可视范围内及其他重大工程设施第二十条 非经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保护范围、重要河流两侧直观可视(一重山)范围内禁止露天开采。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对设置地下开采的矿山,应从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施圈定地区以内;(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三)铁路、重要市(县)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符合 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界定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地距离以内;(五)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质公园及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界定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森地;(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林公园及生态公益林区,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利工程及水源地保护区等。 国防工程设施、军事禁区、电信及重要电力设施等圈定的保护区。 城市(城镇)规划建设区。 规划要求:严格闭坑矿山的审查与管理。按照发证权限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并实施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取得效果后,第二十一条 注销矿山,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方可正式批准闭坑,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闭坑报告应包括矿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符合 山闭坑原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现状,现存的矿山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生态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的类型、数量、危害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以及资金保证等。 —— 2 —— 续表 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2 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符合性分析结果一览表
序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要求 符合性分析 分析结论 说明及建议 3 规划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其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开采方第二十九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式、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必须科学、安全。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要达到设计要求,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产,应综合回收。 符合 —— 4 第三十条规定 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共、伴生矿产的综防止浪费;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合利用水平必须达到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要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求。 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符合 —— 5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规划设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章节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提出环保要求,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矿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符合 ——
2.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法》
(1)法规要求
第五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注销。
第五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注销。
第六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2)符合性分析
该规划将“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为禁止开采区及禁止勘查区,将“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备保护区”划为开采区及勘查区。
该规划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但应根据该法要求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划为禁止开采区及禁止勘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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