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的基本原则:生活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不能混放;
规定了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分类回收、管理、控一般生活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不能混制、处理的办法和要求。 放;一般生产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生产废弃物不能2 范围 混放;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适用于三一集团各公司厂区范围内废弃物的不能混放;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不能混放。 分类回收、管理、控制和处理。 3.3废弃物的收集和分类
a各部门的回收箱,由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按3 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节点
废弃物的种类分别设置;
3.1废弃物的分类
b公共区回收箱放置场按废弃物的种类由行政本
3.1.1一般废弃物(无毒无害)
部设置和管理;
a金属切屑;
c集中处置场按照废弃物处理职责的划分,由有
b金属边角余料;
关责任部门分别管理。
c废弃零部件;
3.3.1生产废弃物
d各类包装物;
生产废弃物由各车间设置回收箱并进行管理。
e办公用品及生活垃圾;
3.3.1.1一般生产废弃物
f其他无毒、无害生产废弃物。
a操作者按类对可回收利用的和无回收利用价值
a、b、c三类属于可回收生产废弃物。
的废弃物分别进行收集,收集时应做到分类清楚,
3.1.2 有毒有害废弃物
不混杂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并进行明确的标识;
a 焊渣、粉尘、废油漆(渣)、废铁沙、含油泥渣、
b对于供方可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由商务本部负
含油手套等;
责收集、运回使用;
b含油漆废水、含酸、碱废水、废磷化液、废煤
c对于供方可重复使用的周转箱以外的废弃物,
油、废柴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油、含乳化液废
每天下班前各事业部各工场负责将各操作点收集
水、含油废水等;
的废弃物按类移交至公司设立的废弃物集中回收
c 盛装有毒、有害品的各类容器(如:各类胶瓶、
点,移交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如叉车),
胶桶、稀释剂桶、油漆桶等);
防止散落或损坏包装物;
d 废弃电池、灯管、打印墨盒等。
d在生产中产生的报废的零部件应放置在可回收
a、b、c属有毒有害生产废弃物;d属有毒有害生
利用回收箱内,由各事业部收集送达指定回收点。
活废弃物。
3.3.1.2 有毒有害生产废弃物
3.2回收场地、装置的设置
a 生产中产生的焊渣、废油漆(渣)、废铁沙、含
3.2.1按照废弃物的种类和产生地点的不同,分
油泥渣、含油手套等由专人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别设置三级放置场,分类回收废弃物:
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杂,并防止抛洒造成对环境
a部门回收箱放置场;
的影响;
b公共区回收箱放置场;
b生产中产生的含油漆废水、废酸性水、废磷化
c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如生产垃圾中转站、生活
液、废煤油、废柴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油、含
垃圾清运站等)。
3.2.2 公司设置的废弃物回收装置、品种及责任部门见《废弃物一览表》。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ZD/EHS 031-2009 版本 V2.0 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实施日期 2009年 3月 1 日 第 2 页 共7页 由基建总部负责,按照废弃物的种类分别使用不同要求的回收容器,防止因泄露和散落造成对环境的影响,并将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 3.4 回收装置的标识
回收装置上应记入回收的品种和责任部门,式样如下所示: 回收品种 (记入相应品种) 责任部门 (记入责任部门) 3.5 废弃物的处理
3.5.1可回收利用的生产废弃物由商务本部负责定期统计其排放量,并按类分别移交至相关方,同时填写《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记录》。
3.5.2 有毒有害生产废弃物由各部门负责定期统计其排放量,并按类分别处理,同时填写《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记录》。
3.5.3 不可回收生产废弃物、一般生活废弃物由行政本部负责向开发区的指定单位进行移交,并作好相应记录;
3.5.4 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废旧灯管、电池、打印墨盒等)由行政本部负责定期统计其排放量,并按类分别移交指定相关方(有回收处置许可证),同时填写《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记录》。 3.5.5 产生新废弃物和废弃物集中处理时先填写《废弃物申报表》,经批准后处理。
3.5.6对于暂时放置在公司内的废弃物,按废弃物种类放置于符合要求的回收容器内,回收容器不足时应报告管理者代表请求解决。
3.5.7 移交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如叉车),防止散落或损坏包装物。
3.5.8 废弃物处理部门和废弃物处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并每半年对处理单位进行审核,追踪处理的效果,评估是否符合公司的环保、安全要求。 3.6 回收处理作业指导书
当回收处理业务需要作业指导书,由相应部门负责制定并颁发。 4 工作记录
4.1《废弃物申报表》ZD/EHS 031—01由使用部门保存2年;
乳化液废水、含油废水等由专人放入指定的容器中,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杂,并防止泄漏造成对 环境的影响。
c对盛装有毒、有害品的各类容器(如:各类胶瓶、胶桶、稀释剂桶、油漆桶等),由专人负责收集,不得有混杂、泄漏的现象;
d各相关人员负责收集各操作点的有毒有害生产废弃物,不得泄漏或与一般生产废弃物混杂造成对环境的影响,按规定送达公司指定回收点。 3.3.2生活废弃物
厂区内普通生活垃圾回收箱由行政总部设置和管理。
3.3.2.1劳保用品
a个人防护用品(手套等):各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将废旧手套收集后,到本部门办理以旧换新手续;个人临时需更换的,由本人到本部门办理以旧换新手续,含油手套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处理; b生产防护用品:由各相关部门按一般生产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办法处理。 3.3.2.2 食堂废弃物
a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头,食堂将其收集在专用容器中后,由协作方及时运走处理; b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由食堂负责按类分别收集、捆扎,避免混杂,送达公司指定回收点; c 对于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其他废弃物,由食堂负责收集,避免抛洒,送达公司指定回收点。 3.3.2.3办公用品和其他一般生活废弃物
办公用品及其他一般生活废弃物由各使用部门设置回收容器,由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的废弃物送达公司指定回收点,不得随意抛洒。 3.3.2.4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
a维修部门所换下的废旧灯管应堆放在废旧灯管专用箱内,统一处理;
b废弃的电池、打印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箱内,统一处理。 3.3.3 设备维护(修)废弃物
由各部门负责分类、回收的管理。废机油、柴油、废润滑油等油品容器应密闭完好,不得泄漏。将回收的废弃物送达公司指定回收点。 3.3.4 建筑废弃物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ZD/EHS 031-2009 版本 V2.0 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实施日期 2009年 3月 1 日 第 3 页 共7页 5 附加说明
本指导书由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由精益质量总部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4.2《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记录》ZD/EHS 031—02由使用部门保存3年。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公司废弃物一览表
序号 1 2 回收装置 部 门 回收装置 公 共 区 回收装置 一般生活废弃物 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废旧电池、灯管、打印墨盒等) 一般生活废弃物 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废旧灯管、电池、打印墨盒等) 生 活 一般生活废弃物 废弃物 有毒有害生活废弃物(废灯管、电池、打印墨盒等) 金属切屑 一般生产 废 弃 物 可回收利用 金属边角余料 废弃零部件等 不可回收利用 粉尘、废铁沙(粉) 废油漆(沙)、废涂料 焚烧处置残渣及灰尘 固含油泥渣、废酸碱渣 体 含油或油漆手套和抹布 3 废 弃 物 集中装置 盛装有毒、有害废弃容器(油漆桶等)或包装物 生 产 废弃物 有毒有害 生产废弃物 石棉废物 含铬废液、含铜废液 含油漆废水 废酸、废碱、含酸废水、含碱废水 废显影液 含油废水 液体 含乳化液废水 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柴油、废汽油、废煤油、废热处理油、废润滑油(脂)、废冷却油 废乳化液:废皂液、废乳化油/水、废乳化液/膏、废切削剂、废冷却剂、废润滑剂
回收品种 处理部门 行政总部 行政总部 行政总部 可回收利用的由商务部门处理 不可回收利用的由各事业部处理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废弃物申报表
ZD/EHS 031—01 №:
部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批准 : 适用工序 废弃物 名 称 废弃物 种 类 数量/天 建 议 收集方式 收集容器 及数量 放置场所 填表说明:
f) 其他无毒无害废弃物。 3. 有毒有害废弃物
a) 焊渣、粉尘、废油漆(沙)、废铁沙、含油泥渣、含油手套等;
b) 含油漆废水、含酸、碱废水、废磷化液、废煤油、废柴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油、含乳化液废水、含油废水等;
c) 盛装有毒、有害品的各类容器(如:各类胶瓶、胶桶、稀释剂桶、油漆桶等); d) 废弃电池、灯管、打印墨盒等。
4. 各部门在生产生活活动中,由于活动的内容、
过程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填报本表。
1. 适用范围:
本表用于公司施行 ISO14000 标准时对公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集中处理时进行数据采集、申报。 2. 废弃物的分类:
2.1. 一般废弃物(无毒、无害)
a) 金属切屑; b) 金属边角余料; c) 废弃零部件; d) 各类包装物; e) 办公用品及生活垃圾;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记录
ZD/EHS 031—02 №: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废弃物名称 处理数量 处理方式 处理日期 最终去向 责任人 处理单位 备注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