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受工伤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一、退休返聘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以下人员均为劳务关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因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的人员;其他。
二、社会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特殊工种企业退休干部能不能被认定劳动关系
如果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其与单位的关系不能认定劳动关系。领取养老金的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丧失劳动者的资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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