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修建高铁等公共交通设施而被占用农村房屋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被征收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换句话来说,也就是修高铁占用的房屋,需要按照当地的市场价进行赔偿。与此同时,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的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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