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再犯罪不是累犯。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所以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不属于累犯。
一、累犯释义是什么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另外还包括两种: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累犯的种类有哪些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其成立条件如下:(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刑法规定,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如果前科是上述三种罪名的,且犯罪时已经成年的,一律构成累犯,需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条件有:
1、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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