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的借款不归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间借贷纠纷。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的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从而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的借款不归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间借贷纠纷。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的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从而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民间借贷欠钱不还是否是诈骗
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也可构成诈骗罪,例如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
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结语
通常情况下的借款不归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间借贷纠纷。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的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从而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借钱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罪,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