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犯罪分子涉械、雇凶或涉黑;
2、多次犯罪:犯罪分子多次犯罪;
3、累犯:犯罪分子是累犯;
4、特殊时期故意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服刑、缓刑等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