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监察举报、信访。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起诉。劳动者还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通过信访反映问题。
法律分析
一、维权途径之一: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二、维权途径之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三、维权途径之三: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四、维权途径之四: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
五、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
《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六、维权途径之六:信访
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信访部门反映。
结语
维权途径多样,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监察举报投诉及信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协商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调解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仲裁是必经程序,诉讼需注意先进行仲裁。监察举报投诉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信访可向工会、妇联及信访部门反映。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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