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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产权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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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若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一、夫妻离婚,对无产权证的争议房屋如何分割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因没有交清购房款而没有获得产权证,那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起诉。如果已经付清房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的,那只要完善权属登记手续,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房产贷款没还清怎么办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按揭贷款买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1、婚后按揭买的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可以予以确认。

其次,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离婚时夫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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