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想安全禁令,不遵守不干
二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
三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
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
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
六想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
七想安全确认,不落实不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