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产权满40年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权利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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