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之间办理不动产抵押,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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