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INOPEC-NCB-Mudiogging Company HBLJ/QHSEO-A-2007-28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品的使用、存储、运送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3 职责
a)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
b) 安全生产部负责化学品领取、发放、使用、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 c) 物资装备部负责化学品采购与发放。
d)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储存管理。 4 内容
4.1 录井常用化学品
4.1.1 录井施工作业及辅助性作业常用化学品,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酸类:盐酸
b) 窒息性气体:气体标样(C1-C5)、H2S气体标样(10PPM)
c)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钾、氯化钙、氢氧化钠(固体)、银 d) 有机溶剂和有机化合物:三氯甲烷、乙醇、正己烷、异丙醇 e) 其它类:结晶性二氧化硅、氨、萘 4.1.2 常用化学品的特性及保管,见附录A。 4.2 计划与采购
4.2.1 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编制本单位年度及月度化学品材料计划,本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4.2.2 安全生产部审核、汇总化学品材料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 4.3 领取与发放 4.3.1 领取
4.3.1.1 购买及领取化学品时,应检查:
a) 有无化学品使用说明书;
b) 化学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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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是否脱落或损坏。
4.3.1.2 对没有使用说明书或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得领取、发放;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的,经检查确认后补贴。 4.3.2 发放
4.3.2.1 物资装备部及项目部向录井队发放化学品,应一并提供说明书。 4.3.2.2 物资装备部、项目部和使用单位要分别建立《化学品发放领取记录》。 4.3.2.3 发放过程中,运输装卸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 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及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混合装运;
c)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以及易潮解的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遮雨措施;
d) 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禁止员工随身携带、夹带化学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e)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 4.4 使用与储存 4.4.1 使用
4.4.1.1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b)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c) 在可能突然泄露大量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4.4.1.2 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必须熟知化学品的特性及相应的灭火、防护措施。 4.4.1.3 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加贴安全标签。 4.4.1.4 氯化钙、结晶性二氧化硅等易潮解化学品取用后,应立即封口,防止受潮。 4.4.1.5 吸取酸、碱和有害的溶液,须使用吸耳球或注射器,禁止直接倒取。
4.4.1.6 取用气样标样时,必须使用减压阀,将标准气样放到球胆内,再用注射器抽取;瓶内余压不能低于0.1Mpa,严禁用尽。
4.4.1.7 气体标样瓶使用的计量仪表每年校验一次,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使用。
4.4.1.8 做化学分析、荧光分析、点滴试验、配置化学试剂时,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b) 加热易燃、有毒、易挥发有机溶剂时,必须在水浴或电热板上缓慢加热,禁止用火焰或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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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加热;
c) 加热器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离岗时必须关闭所有加热器具;
d) 易挥发有毒有害气体或产生刺激性物质的分析、试验,必须事先打开排风装置,保持室内强制通风;
e) 有毒、有害溶剂和废液,酸、碱等腐蚀性溶液,不能倒入水槽和其它室外场地,要及时稀释到中性后排放,具体按《录井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4.4.1.9 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净化处理,消除隐患。 4.4.1.10 使用单位应建立《危险物品登记表》。 4.4.2 储存
4.4.2.1 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根据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防潮、防火、隔离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室内严禁吸烟。
4.4.2.2 盐酸、、三氯甲烷、氨等瓶装、桶装液体,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氯化钙、结晶性二氧化硅等易潮解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4.4.2.3 气体标样气瓶储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经常检查是否泄露,发现后及时处理;
b) 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暴晒; c) 必须拧紧阀门和安全帽。
4.4.2.4 地质值班房、仪器房不应存放非生产用化学品。 4.5 职业防护
4.5.1 公司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a)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b)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c)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封闭等); d) 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4.5.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而使用新化学品时,必须了解、掌握其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
4.5.3 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护设施、报警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5.4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
4.5.5 从事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员工的预防性健康体检、作业过程防护与管理,执行《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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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检查与监督
4.6.1 化学品管理的检查与监督,执行《QHSE检查与监督管理程序》。
4.6.2 不符合纠正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隐患治理执行《隐患管理程序》。 5 相关文件
《隐患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QHSE检查与监督管理程序》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 《录井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化学品发放领取记录》 《危险物品登记表》
注:本标准起草人:康永贵
本标准审核人:赵嘉陵、焦继延 本标准批准人:梁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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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常用化学品特性及保管
(资料性附录) 品名 盐 酸 HCl 硝 酸 HNO3 理化性状 毒 性 火灾特性 储存与运输 储存于密封容器内,放置于通风阴凉处,远离禁忌物。存放场所应有防腐设施。 储存于密封容器内,放置于通风阴凉处,远离禁忌物。存放场所应有防腐设施。 中等毒性,对皮肤、粘膜透明或微黄色冒烟液有强腐蚀作用。浓溶液体,蒸汽有强烈刺激味。 (大于38%)导致严重灼伤。 无色液体,易挥发和有 刺激性。浓(98%)中等毒性,对皮肤、粘膜在空气中有“发烟”现有强腐蚀作用。 象,此烟的主要成分为 NO2,对人体有害。 高毒物质,有很强的麻醉作用。在光的作用下,能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被空气中的氧反应生成有特殊的香甜气味,可H2S和剧毒的光气。通常用作萃取剂和溶剂。 加入1-2%乙醇,使生成的光气与乙醇作用而成碳酸乙酯,消除其毒性。 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可燃气体,易溶于水。爆炸极限:4.3-46%。 无色窒息性(纯)气体 高毒物质,浓度超过1000mg/m3时,可导致“闪电式”死亡。 中等毒性,空气中浓度过大时,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窒息。 不燃烧。 强氧化剂,火灾危险性极大,遇还原剂反应时可引起火灾或爆炸,能使有机物焦化。 不燃。但在高温与明火或红热物体接触时,产生剧毒的光气、H2S等气体。 三氯 甲烷 CHCL3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隔离储运。 H2S 标 样 C1-C5 标 样 极易燃,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其蒸汽与空气混合具有爆防火、冷藏、密闭 炸性,燃烧时会产生SO2有毒气体 易燃易爆,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 防火、防晒、防撞击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华北石油局录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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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常用化学品特性及保管
(资料性附录)
(续表)
品名 氯化钙 CaCl2 氢氧 化钠 NaOH 理化性状 无色或白色晶体,干燥剂,固体易潮解。 白色、无嗅、不挥发固体,易溶于水,适宜配置成溶液使用。 毒 性 中等毒性,对鼻、口、喉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低毒物质,属强碱。具有腐蚀和刺激作用, 不燃烧、不爆炸 不燃 火灾特性 储存与运输 存于密闭容器中,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禁忌物; 储存于不漏水的镍合金容器中,放置于干燥、阴凉处,于禁忌物隔离。 储存于棕色或避光容器中,银 AgNO3 无色、无嗅的透明结晶或白色结晶,味苦。 低毒物质 强氧化剂,有着火危险,用水灭火。 放置于低温、通风处,防止分解;远离有机物和还原剂。 无水 乙醇 C2H2OH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与氧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透明微毒物质,具有麻醉易燃,受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 化剂隔离存放,远离火源。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 低毒物质,具有麻醉和皮肤粘膜刺激,轻度刺伤眼睛。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与氧化极易燃,受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 剂隔绝,远离火源;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不可受日光暴晒。 高度易燃性,属甲类火微毒物质。 灾危险物质,具有爆炸性。 微毒物质,其粉尘吸不燃烧,没有火灾危储存于密封容器内,置于阴凉并有通风设备处,远离热源和火源。 存于密闭容器中,置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 液体。爆炸极限:3.3-19%。 作用。 正己烷 CH3(CH2)4无色有轻微气味的挥发性液体,爆炸极限:1.1-7.5%。 CH3 异丙醇 CH3CHOHCH3 结晶性 无色挥发性液体,蒸汽有酒精的气味,爆炸极限:<10%。 二氧化硅 无色、无嗅结晶或白色粉末。 SiO2 氨 NH3 萘 CH10H8 无色气体,具有很刺激的臭味,易溶于水,爆炸极限:16-25%。 有挥发性白色结晶,有焦煤油气味。 入肺部可导致矽肺。 险。 低毒物质。高浓度时,可燃物,严禁明火和吸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和腐蚀作用。 中等毒类,刺激皮肤、眼镜、鼻和咽喉。 烟;氨于空气混合遇火能爆炸, 防火、防晒、防撞击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与食用遇高温、火种易燃烧。 原料、氧化剂、等隔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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