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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来源:图艺博知识网
目 录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建筑设计概况 2、结构设计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2、观测时间的要求 3、观测点的要求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5、施测要求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四、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3、沉降观测 4、平差计算 5、统计表汇总 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五、沉降观测方案

1、基准点埋设 2、沉降观测点埋设 3、精密水准测量 4、资料整理与提交 六、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七、各控制点的放样

八、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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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差要求

2、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3、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九、沉降观测技术要点 十、位移观测技术要点

十一、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十二、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2、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 十三、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十四、测量管理制度

十五、建筑物沉降变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应急处置 4、救援物资的储备 5、恢复 6、注意事项

7、建筑物沉降事故预防 一、工程建设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乐天村、桃花店村,茶涪路南侧地块。一组团建筑面积约18.5万㎡,投资额约3。33亿元。 1、建筑设计概况

(1)工程总体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由8栋33层一类高层住宅、裙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

栋号 住宅平面层数 层高(m) 建筑特征表 消防扑救建筑防火类别 1

结构类型 耐火备注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一组团车库 类别 B B B B B B B B 高度(m)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33F 3 99 —2F 4。0/3。8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一类高层商住楼 地下车库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 框架 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Ⅰ类地下车库 (2)建筑装修设计情况: 地面主要有:砼防水地面、细石砼地面、防滑地砖地面、玻化砖地面、地砖地面.

楼地面主要有:细石砼楼面、防滑地砖楼面、架空保温楼面、保温楼面、防水楼面、毛坯楼面、耐磨地坪楼面.

内墙主要有:水泥砂浆抹灰墙面、涂料墙面、水泥砂浆防水墙面、腻子墙面、瓷砖墙面。

外墙主要有:砼防水外墙、涂料墙面、外墙漆墙面、面砖墙面、干挂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

顶棚主要有:乳胶漆顶棚、毛胚顶棚、铝合金方扣板吊顶顶棚、纸面石膏板吊顶顶棚、硅钙板吊顶顶棚.

屋面主要有:覆土绿化屋面、车行道屋面、广场屋面、隔热保温可上人平屋面、不上人屋面。 2、结构设计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一组团工程包含内容:

一组团中的所有子项工程:1—1#~1—8#住宅、1-A~D段商业、地下车库。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3级,各栋房屋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50年,主楼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柱基和条形基础,车库采用柱下基础,主体采用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均为高层,3#、5#楼局部有地下室。商业、地下车库采用框架结构,商业楼均为二层,住宅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车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二、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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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7—2006 三、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0—20m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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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后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一般高层建(构)筑物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按照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四、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特点布局、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测量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要求:①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置3个以上水准点,其间距不大于100m;②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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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③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1。5m),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由场区水准控制网,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3、沉降观测

根据编制的工程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设置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待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

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或N3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0.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4、平差计算

将各次观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求出各次每个观测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 5、统计表汇总

(1)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 (2)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上半部为荷载值,下半部为各沉降观测周期的沉降量。 将统计表中各观测点对应的观测周期所测得沉降量画于坐标中,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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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荷载值也画于坐标中,连线,就得到对应于荷载值的沉降曲线。 (3)根据沉降量统计表和沉降曲线图,可预测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将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主管部门,正确地指导施工.特别在沉陷性较大的地基上对重要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显得更为重要。 (4)对沉降观测的成果分析,还可找出同一地区类似结构形式建筑物影响其沉降的主要因素,指导施工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指导施工,同样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设计出更完善的施工图纸。 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呵成;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五、沉降观测方案

本项目沉降观测工作分为四个部分:基准点埋设,观测点埋设,精密水准测量和资料整理与提交。如果观测期间发现沉降异常,则要对建筑物进行水平位移和楼体倾斜的监测。 1、基准点埋设

基准点是检验和直接测定观测点的依据,要求在整个观测过程中稳定不变。故须埋设在稳定的地方,且离开被测建筑物有一定的距离.为了便于校核,以验证基准点的稳定性,基准点数目应不少于三个.

基准点的具体埋设位置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本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埋设三个深式永久水准点BM1、BM2及BM3作为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其埋设方法采用钻探成孔法,用钻机钻至中风化基岩面或原状土层,孔径为110mm,把ф40mm的镀锌水管插入孔底,清孔、锤实,用导管浇灌1:1水泥砂浆.管头露出所浇注水泥面2~3cm,顶部焊接预制铜标芯作为观测立尺点,然后设置保护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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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沉降观测点埋设

观测点是固定在待测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埋设位置应保证施工期间和建筑物竣工后一段时期内能顺利进行观测,并能正确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布设在首层或负一层的承力柱或剪力墙上,应选择在既便于观测又不易受碰撞破坏的位置埋设。根据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拟在建筑四角均设置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如附图所示。

观测点采用Ф16mm的圆钢预制,一端加工成圆头打磨平滑作为观测立尺点。采用冲击钻钻孔置入法埋设,观测点设在首层或负一层指定柱上高出地平面(±0.000m)20~40cm处。

基准点及观测点埋置好后,应注意保护,严防碰动和破坏。 3、精密水准测量

(1)仪器:使用自动安平精密水准仪加和光学测微器配合水准标尺进行观测.仪器标称精度为±0.3mm/km,观测时精读至0。1mm,估读数取至0。01mm。仪器及标尺均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并在作业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校正.

观测作业由具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施测,为保证观测精度,在观测过程中遵循三固定的原则,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观测路线。

(2)采用规范及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及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技术要求及精度分析:按照《工程测量规范》中二等变形观测(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观测时读数取至0.01mm。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若Hg≤24m时,建筑物整体倾斜不大于0.004Hg,若24m<Hg≤60m时,建筑物整体倾斜不大于0.003Hg,其中Hg为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10.4.8的有关规定,二等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基准点往返观测校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0.3mm,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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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每站高差中误差≤0。15mm,检测已测高差较差≤0.4mm,前后视距累计差≤3m。

(4)观测时的注意事项:

1) 每次观测,均要对基准点进行高差检测校核,验证其点位稳定可用后,才对沉降点进行观测。

2) 应尽量避免在卷扬机、搅拌机等有震动影响的范围内设站。 (5)观测周期

待基准点、观测点埋好稳固后,即可进行首次观测,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每增加1~2层观测1次;建筑物封顶后,应每3个月观测一次,观测一年。如果最后两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于0。02mm/日,可以认为整体趋于稳定,如果各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即可终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观测物稳定为止。

观测中如突然发生大量沉降、各测点沉降量严重不均匀或建筑物出现较大裂缝等异常情况,应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并在观测记录中注明这些情况,及时向甲方和设计方汇报。

具体的观测时间,以双方的约定为准,封顶后的观测可根据施工及装修进度作适当调整。

(6)沉降观测频率

1)针对本项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拟定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频率:主体施工至第一层时进行点位布设并首次观测、然后每一层观测一次(主体最高按33层计),至主体封顶该项目各栋需观测33次,封顶后改为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3次,共需总观测次数为15次;另在观测过程中若局部点变化量较大则需要进行加密观测,直至沉降观测稳定.

2)主体建筑物沉降稳定的判断:若最后100天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天,可以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3)特殊情况: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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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连续观测。

4)每次沉降观测后,随时通过沉降观测数据对楼房的沉降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进一步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5)当监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监测方案:

a.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b.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c.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d。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如需另外增加观测次数,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施测方法:

1)基准点联测:每次观测前均首先联测基准点,按照环形闭合网施测,计算闭合差,并按测站数计算各点改正数,以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

2)沉降观测:布设环形闭合网,尽量选用固定测站,逐点观测,计算环线闭合差并根据测站数进行平差,准确计算出各点的高程。同一观测点相邻两次观测间的高程差,即为该点本次观测的沉降量. 4、资料整理与提交

每周期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数据和计算资料及时进行整理验算,计算各观测点的沉降量,填制观测成果表,并及时提交给甲方.

沉降观测竣工后,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1)沉降观测成果表;

(2)基准点及观测点平面位置示意图; (3)沉降曲线图; (4)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六、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1)监测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基坑回弹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建筑物主体倾斜、水平位移、裂缝观测,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支撑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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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西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南北侧原有砼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

(3)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点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5)高程控制网的布设要求:

1)对于建筑物较少的测区,宜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对于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

2)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高程路线。扩展网亦应布设为闭合或附合高程路线。

3)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但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基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在建筑区内,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深度.在建筑物内部的点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地基土压缩层的深度。

4)工作基点与联系点布设的位置应视构网需要确定。作为工作基点的水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深度的1。5-2.0倍。工作基点与联系点也可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设置。

5)各类水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点。

(6)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要求:

1)对于建筑物地基基础及场地的位移观测,宜按两个层次布设,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由观测点及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对于单个建筑物上部或构件的位移观测,可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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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网可采用测角网、测边网、边角网或导线网;扩展网和单一层次布网可采用角交会、边交会、边角交会、基准线或附合导线等形式。各种布网均应考虑网形强度,长短边不宜悬殊过大.

3)基准点(包括控制网的基线端点、单独设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包括控制网中的工作基点、基准线端点、导线端点、交会法的测站点等)以及联系点、检核点和定向点,应根据不同布网方式与构形,每一测区的基准点不应少于2个,每一测区的工作基点亦不应少于2个。

(7)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 (8)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9)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 七、各控制点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DJD2进行复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幢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施测两次。每幢均采用首个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在固定的竖向钢筋砼柱抄测+0。5M控制点,以供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八、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1、限差要求

为保证误差在允许限差以内,各种控制测量必须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执行,操作按规范进行,各项限差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控制轴线,轴线间互差: >20m 1/7000(相对误差) ≤20m ±3对于轴线小于±3mm。 (2)各种结构控制线相对于轴线≤±3mm. (3)标高小于±5mm。 (4)垂直度层高成≤8mm。 2、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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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别仪器限差要求。

(2)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和情况下考虑垂曲及倾斜改正。

(3)标高抄测时,采取施测两次法,其限差为±3mm,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

(4)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得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桶内。 3、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用于细部测量的控制点或线必须经过检验. (2)细部测量坚持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九、沉降观测技术要点

(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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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型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3)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6)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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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7)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十、位移观测技术要点

(1)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物顶部相对于底部或各层间上层相对于下层的水平位移与高差,分别计算整体或分层的倾斜度、倾斜方向以及倾斜速度.对具有刚性建筑物的整体倾斜,亦可通过测量顶面或基础的相对沉降间接确定。

(2)主体倾斜观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点应沿对应测站点的某主体竖直线,对整体倾斜按顶部、底部,对分层倾斜按分层部位、底部上下对应布设.

2)当从建筑物外部观测时,测站点或工作基点的点位应选在与照准目标中心连线呈接近正交或呈等分角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5—2。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处;当利用建筑物内竖向通道观测时,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

3)按纵横轴线或前方交会布设的测站点,每点应选设1—2个定向点。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其测距或丈量的要求。

(3)主体倾斜观测点位的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顶部和墙体上的观测点标志,可采用埋入式照准标志型式。有特殊要求时,应专门设计。

2)位于地面的测站点和定向点,可根据不同的观测要求,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设备的观测墩或砼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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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一次性倾斜观测项目,观测点标志可采用标记形式或直接利用符合位置与照准要求的建筑物特征部位;测站点可采用小标石或临时性标志。

(4)主体倾斜观测的精度,可根据给定的倾斜量容许值。当由基础倾斜间接确定建筑物整体倾斜时,基础相对沉降的观测精度应按有关规定确定。

(5)主体倾斜观测可根据不同的观测条件与要求,选用下列方法: 1)从建筑物或构件的外部观测时,宜选用下列经纬仪观测法: ①投点法。观测时,应在底部观测点位置安置量测设施(如水平读数尺等)。在每测站安置经纬仪投影时,应按正倒镜法以所测每对上下观测点标志间的水平位移分量,按矢量相加法求得水平位移值(倾斜量)和位移方向(倾斜方向)。

②测水平角法。对矩形建筑物,可在每测站直接观测顶部观测点与底部观测点之间的夹角或上层观测点与下层观测点之间的夹角,以所测角值与距离值计算整体的或分层的水平位移分量和位移方向。

③前方交会法。所选基线应与观测点组成最佳构形,交会角宜在60°-120°之间。水平位移计算,可采用直接由两周期观测方向值之差解算坐标变化量的方向差交会法,亦可采用按每周期计算观测点坐标值,再以坐标差计算水平位移的方法。

2)当利用建筑物或构件的顶部与底部之间一定竖向通视条件进行观测时,宜选用下列铅垂观测方法:

①吊垂球法.应在顶部或需要的高度处观测点位置上,直接或支出一点悬挂适当重量的垂球,在垂球下的底部固定读数设备(如毫米格网读数板),直接读取或量出上部观测点相对底部观测点的水平位移量和位移方向.

②激光铅直仪观测法。应在顶部适当位置安置接收靶,在其垂线下的地面或地板上安置激光铅直仪或激光经纬仪,按一定周期观测,在接收靶上直接读取或量出顶部的水平位移量和位移方向。作业中仪器应严格置平、对中。

③激光位移计自动测记法。位移计宜安置在建筑物底层或地下室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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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收装置可设在顶层或需要观测的楼层,激光通道可利用楼梯间梯井,测试室宜选在靠近顶部的楼层内.当位移计发射激光时,从测试室的光线示波器上可直接获取位移图及有关参数,并自动记录成果.

④正锤线法。锤线宜选用直径0。6—1。2mm的不锈钢丝,上端可锚固在通道顶部或需要高度处所设的支点上。稳定重锤的油箱中应装有粘性小、不冰冻的液体。观测时,由底部观测墩上安置的量测设备(如坐标仪、光学垂线仪、电感式垂线仪),按一定周期测出各测点的水平位移量。

3)当按相对沉降间接确定建筑物整体倾斜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①倾斜仪测记法。采用的倾斜仪(如水管式倾斜仪、水平摆倾斜仪、气泡倾斜仪或电子倾斜仪)应具有连续读数、自动记录和数字传输的功能.监测建筑物上部层面倾斜时,仪器可安置在建筑物顶层或需要观测的楼层的楼板上;监测基础倾斜时,仪器可安置在基础面上,以所测楼层或基础面的水平角变化值反映和分析建筑物倾斜的变化程度.

②测定基础沉降差法.可按有关规定,在基础上选设观测点,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以所测各周期的基础沉降差换算求得建筑物整体倾斜度及倾斜方向。

4)当建筑物立面上观测点数量较多或倾斜变形比较明显时,也可采用近景摄影测量方法。

(6)主体倾斜观测的周期,可视倾斜速度每1-3个月观测一次。如遇基础附近因大量堆载或卸载、场地降雨长期积水等而导致倾斜速度加快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施工期间的观测周期,可根据要求参照有关的规定确定。倾斜观测应避开强日照和风荷载影响大的时间段。

(7)倾斜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倾斜观测点位布置图。 2)观测成果表、成果图。 3)主体倾斜曲线图。 4)观测成果分析资料。 十一、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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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部放样采用不同人员、不同仪器或钢尺进行,条件不允许的可施测两次。

(2)外业记录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回到内业及时整理并填写有关表格,并由不同人员将原始记录及有关表格进行复核,对于特殊测量要有技术总结和相关说明。

(3)施工测量记录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要求编制、编号,根据资料内容和数量多少组成一册或若干册装订。

施工测量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业主提供的番禺区规划委员会红线桩坐标及水准点通知单。 2)交接桩记录表。

3)工程定位图(总平面、建筑场地原始地形图)。 4)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5)现场平面控制网与水准点成果表及验收单。

6)《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施工测量记录。 7)必要的测量原始记录。 8)沉降、变形观测资料。 十二、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测量仪器配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测量器具名称 电子经纬仪 自动安平水准仪 激光垂准仪 钢卷尺 水准标尺 型号规格 DJD2 DZS3—1 DZJ3 50M 7。5M 5.0M 5M 单位 台 台 台 把 把 把 根 数量 3 3 3 3 3 9 3 备注 工程开工即组织进场 2、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 姓名 王农昌 李 毅 蒋 勇 张 宇 岗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测量技术员 测量技术员 资格 高级工程师 质检员 测量工程师 测量员 十三、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17

(1)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测量仪器管理台账,由专人保管、填写.

(2)所有测量仪器必须每年校准检定一次,在仪器上粘贴校准状态标识,具备合格的计量检定证书,并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每半月一次进行自检。

(3)仪器必须置于专业仪器柜内,仪器柜必须干燥、无尘土. (4)仪器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擦拭,并填写使用情况表格. (5)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手提、抱等,禁止置于有振动的车上。 (6)仪器现场使用时,测量员不得离开仪器。 (7)水准尺不得躺放,三角架水准尺不得做工具使用. 十四、测量管理制度

(1)所有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上岗前必须学习并掌握《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及公司技术部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3)到现场放样前,必须先熟悉图纸,对图纸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尺寸进行计算、复核,制定具体的方案后方可进场.

(4)所有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控制点的位置,并随时巡视控制点的保存情况,如有破坏应及时汇报。

(5)测量人员应了解工程进度情况,经常同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

(6)爱护仪器,经常进行擦拭,检查时仪器保持清洁、灵敏,并定期维修保证完好状态。

(7)有关作业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

(8)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测量人员素质。

(9)必须全心全意为施工单位服务,必须将所测的点或线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十五、建筑物沉降变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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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类型:地面沉陷建筑物沉降变形事故 (2)原因分析:

①发生地面沉陷的主要原因是水(水指地层水、地表水、各种市政水管漏水)、支护不及时。

②因施工方法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沉降变形。

③工人员违章作业,未按工程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 (3)危害程度:

地面沉陷事故造成地表建筑物坍塌倾斜,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社会影响极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基坑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中对施工区域的水位及地面进行定期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正确指导施工。

(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

(1)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预警,最低应急级别,地面沉陷轻微,地表建筑物基本不受影响,由现场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作业班组实施。

二级—现场应急,地表发生小面积(项目界限内)沉陷,地表建筑物有可能在短期内发生倾斜。启动预案,由技术支持组提出处理方案,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如果不能或不能立即控制事故,需要及时联系外部援助(如消防、医疗单位的援助).

三级—全体应急,这是最严重的紧急情况,表明地表沉陷事故已扩散到项目外。地面建筑物已发生倾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部人员根据具体分工进入抢险应急工作状态。

(2)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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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监测数据反映建筑物沉降值过大,超过允许范围或者建筑物内部出现裂缝等异常情况,则测量监测组必须立即将监测数据和建筑物调查情况反映项目经理和总工。同时由总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确定危险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案,控制沉降,同时由应急测量监测组提高监测频率。

(3)处置措施

1)立即由总工程师分析原因,造成沉降原因是支护不及时还是支护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支护不及时造成的地面建筑物沉降,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快速加设支撑,必要时可进行回填反压.

2)如果是由于支护结构质量问题引起地建筑物沉降,应停止施工回填土方或砼直到沉降不在继续,而后研究可行方案处理。

3)加强地面监测,同时增加对建筑物结构状况的调查,以便指导施工。 4、救援物资的储备

物资种类:工字钢、钢管、注浆机、钢板、空心砖、砂袋、雨衣、应急灯、方木、应急发电机以及水泥、砂石料等。堆放的位置:以运输便利,距工作面较近,不影响施工为宜。 5、恢复

在沉陷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沉陷严重事故由抢险指挥部下达恢复施工命令. 6、注意事项

(1)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散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抢险人员必须根据不同险情穿戴相应防护用品。根据险情使用不同的救援器材。

(3)抢险时要绝对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如果事故仍在进一步扩大,相关人员的生命受到危险,对救援人员的进入也存在很大的生命威胁,则决不允许盲目采取救援行动,避免伤亡事故进一步扩大。要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或方案实施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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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物沉降事故预防

(1)施工前对线路左右15m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主要包括基础的形式,结构的状况以及与隧道的位置关系,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对建筑物可能受施工影响的程度做一个评价。

(2)根据施工的特点,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跟踪测量,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监测频率,对建筑物结构进行巡查,并将监测和巡查的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指导现场的施工。

(3)施工过程中根据地质状况及时调整施工参数,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地层的扰动和地下水土损失,控制好地面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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