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考核评分细则(修订)
标准 分 项目 考核要求 值 分 分 评 分 评 评局评分说明 学自 校 教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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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业 道德 (10)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热爱学生,敬业奉献,教书育人。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0 10 1 (1)基础分:5分。 (2)被、及人事、教育部门评为市(及以上)、区、镇、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3)所教班级获市、区、镇、校先进集体等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科任教师减半。 (4)所教班级学生获市、区、镇、校级“三好”、“优干”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科任教师减半。 佐证材料:总结,证书。 (1)规划:3分。有三年规划、年度计划2分,指导性、操作性强加1分。 (2)市级培训:3分。参加1次以上市级培训2分,作了交流汇报1分。 佐证材料: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习内容与心得。培训学时证明单。学校交流证明或证书及交流稿件或课件。 佐证材料:本年度在研课题的立项通知、研究方案(主要是表明自己是主持或主研人员、个人承担工作等部分);开题半年后的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二、 专业 发展 (20) 2.积极掌握本学科教学国内外发展动态,制定有三年发展计划,发展目标明确,方法措施得当,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面,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坚持阅读教育专著,订阅学科专业杂志。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以上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3.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确定明确的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或 6 6 6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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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研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4.树立成果意识,固化研究成果。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有“ISSN”、“CN”刊号或邮发代码)的报刊上发表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经验文章(1500字以上)。 5.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特色学校建设”、“生态课堂建设”、“尝试教育实验与小组合作学习等”承担具体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观课议课不少于40课时。 8 0 佐证材料:报刊复印件(期刊封面、报纸刊头、目录、文章)。用稿通知不作为认证依据。 8 8 三、 示范 作6.在片区研修联组及区级以上用 教育行政部门或研训机构组织的教(3师培训、教学研讨或对外交流、送0) 教活动、支援农村或薄弱学校活动中,承担培训、教研等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1)承担各类主题活动:4分。承担1次1分。 (2)观课议课:4分。40节为4分,少于40节酌情扣分,每少1节扣0.5分。 佐证材料:学校出具的承担主题活动的证明或承担具体工作材料;主题活动方案、论文、教学设计等评比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听课节数证明。 8 7 承担公开课、专题讲座:市级以上1次5分,区级1次4分,片区级1次3分。 此项得分不超过8分。 佐证材料:主办单位提供的公开课、专题讲座、专题发言等证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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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培养所在学校的其他教师,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2——3名)结对帮扶,取得良好成效,所带教师教学成绩在学校处于领先水平,专业发展较好。 8 8 8.努力学习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变革教学方式,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开通个人网站(网页)、博客(或微博),并保持一定点击率。每年至少有2件教学设计(含导学案)、课件、视频等入选区教育资源库。 6 3 (1)培养青年教师:4分。有结对协议、工作计划。 (2)所带教师教学成绩与专业发展:4分。教学成绩居学校或乡镇年级第一、二、三名分别为加3分、2分、1分,获区教学质量奖加4分;专业发展成果(教学竞赛、论文发表等),获区级以上、片区、学校(或乡镇)分别加3分、2分、1分。此项总分不突破4分。 佐证材料:结对协议、结对总结;所带教师专业发展业绩、所在年级教学成绩统计表或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3) 个人网站(网页)、博客(或微博)3分。开通1分,经常性更新、点击率较高2分。 (2)入选资源库3分,入选1件1.5分。 佐证材料:个人网站(网页)、博客或微博截图;资源库入选证书。 (1)基础分18分。教学成绩达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 (2)所教学科获市、区级教学质量奖加12分,市区抽测或统考学科在全区所属类别学校分别居前三名、前五名、前十名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 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低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教 四、 教学 成绩 9.所任学科教学成绩优良,学生能力素质发展良好。 3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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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8 2 五、 民10.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1主 能力、工作业绩、学术影响等得到10 测所在学校教职工的广泛认同和赞0 评 誉。 (10) 学成绩”考核计0分。教学成绩参照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计算。 (3)非抽测或非统考考试学科:教学成绩居学校或乡镇年级第一名加12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8分。 (4)艺体学科和其他非考试学科:根据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社团活动情况的量和质,以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人数酌情评分。 此项得分不超过30分。 佐证材料: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学校或乡镇教学成绩统计表、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兴趣小组、第二课堂、社团活动方案、考核材料;学生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总体认可度达95%以上的为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测评方式:学校组织测评。 佐证材料:学校、乡镇中心校加盖公章的测评统计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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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研究 成果 加分 (20) 11.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主持或承担主研全国、省级、市级规划课题并完成研究任务分别加5分、4分、3分。 (2)课题获奖:获省、市、区成果一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二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6分,获三等奖分别加10分、5分、3分。 (3)项目研修:项目研修成果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合作项目减半执行)。 (4)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有“ISSN”、“CN”刊号或邮发代码)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调研报告每篇加8分(3000字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每篇加16分。在增刊上发表减半执行。 (5)教学竞赛:参加教研部门、三大学会(中国陶研会、中国尝试教育学研究会,中国教育学会及直属专委会、)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 0 佐证材料:课题研究方案,获奖证书、报刊复印件,书籍等。 0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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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3分,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分、2分。 (6)专著出版:正式出版学术专著,独著每本加20分,合著每本加5分。 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加分不突破满分20分。论文发表只认个人发表、或合著中的第一作者。 总分 1.省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省级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及区级以上名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65分以上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区级骨干教师、区级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区级名师,8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20 86 说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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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德上出现违纪违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由于个人责任引发群体事故等,属于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3.考核时段:上年12月1日至下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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