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4。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进行紧急报告和处理。
5。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6.每天对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及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质量,切实、认真做好定期抽样化验。
三、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规定每月向有关上级单位报
告污水处理情况,并送上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
四、严格操作规程,爱护、保养好设备,使设备正常运转.
五、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六、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七、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八、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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