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学校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教师要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禁止调理讽刺和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产生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
三. 有事必须先请假,学校除婚、丧、病等重要事情请假的,予以学校安排代课外,其他一般事假的一律自行换课,学校不予以安排代课.
四. 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撰写教学反思,不得以旧充新,.更不能无教案上课,备课检查时,授新课时和复习课时必须达到总课时的80%。.
五. 及时批改作业,不以“×”代改,不漏改、错改;语文每周至少完成3次作业批改量,数学每周至少完成4次作业批改量,作文每学期至少完成8篇批改量,其它文字科目每周至少完成2次作业批改量.
六. 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改、教研及其他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教师之间要互相听课并要有记载,以备检查.
七. 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和安全教育. 八. 教师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经常撰写各
类政治笔记、论文、教案、心得及体会等文章,并能主动向学校及社会投稿。
九. 学校年终对教师进行常规教学量化考核,其结果作为学校评先表模和晋级的主要依据。
运粮湖中心小学 20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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