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创造性要求和审批程序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更广,创造性要求更高,审批程序更复杂,审查周期更长。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较窄,创造性要求较低,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审查周期较短。两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创新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法律分析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属于发明创造,也都收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所以从本质上俩说两者都是相同的。但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有明显的不同。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很大的区别,两者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所走的审核程序不同,两者的审查周期有很大的差别,对于创造性的要求也不同。
1、保护的范围: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宽于实用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只局限于专利产品的具体且固定形状,与产品的构造密切相关,不能是一种方法。两种专利的被保护时间不一样,实用型专利的保护时间为十年,发明专利时间较长为二十年。但是他们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
2、创造性的要求:在对两种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必须体现出明显的实质性特点,与之前的同类产品相比要体现出显著地进步,但是实用新型型专利对产品的特点和进步要求较低,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包含的范围要小,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称使用新型专利为小专利。
3、审批程序方面的差异:我国的专利法对使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相对于发明专利较为简单,只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就可以确定其能否通过申请。而发明专利还需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审查的范围更加的广阔。
两个专利的审查周期有明显的差别,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一般为半年左右,而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出审核结果。对于发明而言,可以是对实际产品的发明,也可以是针对实际产品所提出的方法的发明或者是对其提出的改进发明。而实用新型主要针对于对产品提出的新型的技术方案。
结语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虽然都属于发明创造,受我国专利法保护,但它们在保护范围、审查程序和创造性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更广,保护时间更长,对创造性要求更高;而实用新型专利则对产品特点和进步要求较低,审查程序相对简单。此外,两者的审查周期也有明显差别。因此,在选择专利类型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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