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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