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转变观念,依法行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建立集约用地的新机制、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法律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