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休假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法定的公休假遇上休息日,休息日应另外补假的。2、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