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一、徐州市离婚怎么办理
一、离婚手续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多少天拿离婚证
离婚三十天拿离婚证。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务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Copyright © 2019- huatuoyibo.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