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如下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4.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一、株洲买房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m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二、动迁房可以贷款购买吗?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一)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三)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四)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六)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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