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名字,父母可以要回房子吗1、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名字,父母可以要回房子。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此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有法定情形时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父母是可以要回房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怎么走1、赠与物转移之前,明确通知对方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物转移之前,通过默示的方式撤销赠与;3、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第3种观点: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收回的。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 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即: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然,如果是以其他形式,写了孩子的名字,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并非定能要回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64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快承人或者法方代理人可以做销赠与。